劳 工 法 例 劳 工 处 执 行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的 劳 工 法 例 。 香 港 制 定 了 劳 工 法 例 , 并 辅 以 行 政 措 施 , 使 劳 工 的 待 遇 达 到 国 际 接 纳 的 水 平 。 二 零 零 一 年 , 当 局 制 定 了 三 条 劳 工 法 例 , 又 修 订 了 《 雇 佣
条 例 》 , 消 除 条 例 中 有 关 保 障 怀 孕 雇 员 的 含 糊 之 处 , 并 对 该 条 例 作 出 一 些 技 术 性
修 订 。 该 条 例 的 另 一 修 订 之 处 , 是 澄 清 了 政 策 的 原 意 , 即 雇 主 在 解 雇 雇 员 时 , 可
用 原 先 已 向 该 雇 员 支 付 的 强 积 金 利 益 , 抵 销 应 该 支 付 的 遣 散 费 或 长 期 服 务 金 。 此
外 , 当 局 制 定 了 《 工 厂 及 工 业 经 营 (气 体 焊 接 及 火 焰 切 割) 规 例 》 , 规 定 从 事 气 体
焊 接 和 火 焰 切 割 工 作 的 工 人 , 必 须 接 受 安 全 训 练 并 取 得 证 书 。 执 行 法 例 年 内 , 劳 工 处 针 对 违 反 劳 工 条 例 及 规 例 而 提 出 的 检 控 个 案
, 共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