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务 员

    香 港 公 务 员 约 占 全 港 劳 动 人 口 的 5.5% , 为 政 府 各 部 门 和 其 他 行 政 单 位 提 供 所 需 人 手 。 二 零 零 零 年 七 月 一 日 , 公 务 员 人 数 总 计 184 900 名 , 分 别 在 约 406 个 职 系 和 1 131 个 职 级 工 作 。

    政 府 总 部 的 公 务 员 事 务 局 , 负 责 公 务 员 队 伍 的 管 理 工 作 , 包 括 公 务 员 的 招 聘 、 薪 俸 及 服 务 条 件 、 人 事 管 理 、 人 力 统 筹 、 培 训 及 纪 律 等 方 面 的 政 策 和 实 务 。 公 务 员 事 务 局 经 常 与 各 主 要 职 工 会 协 商 。 该 局 辖 下 的 一 般 职 系 处 , 负 责 管 理 30 600 名 行 政 、 文 书 和 秘 书 职 系 人 员 。 公 务 员 的 管 理 主 要 受 三 份 重 要 文 件 规 管 , 分 别 为 《公 务 人 员 (管 理) 命 令》 、 《公 务 人 员 (纪 律) 规 例》 和 《公 务 员 事 务 规 例》 。 这 三 份 文 件 都 是 根 据 行 政 长 官 的 权 力 而 制 定 的 。

    公 务 员 敍 用 委 员 会 是 一 个 独 立 法 定 组 织 , 在 一 九 五 零 年 根 据 香 港 法 例 第 93 章 《公 务 员 敍 用 委 员 会 条 例》 成 立 , 负 责 就 公 务 员 任 命 、 晋 升 和 纪 律 等 事 宜 , 向 行 政 长 官 提 供 意 见 。 至 于 公 务 员 薪 俸 及 服 务 条 件 等 事 宜 , 目 前 有 四 个 独 立 组 织 向 政 府 提 供 意 见 , 分 别 为 首 长 级 薪 俸 及 服 务 条 件 常 务 委 员 会 (高 层 人 员) 、 司 法 人 员 薪 俸 及 服 务 条 件 常 务 委 员 会 (司 法 人 员) 、 纪 律 人 员 薪 俸 及 服 务 条 件 常 务 委 员 会 (纪 律 人 员) , 以 及 公 务 员 薪 俸 及 服 务 条 件 常 务 委 员 会 (其 他 所 有 公 务 员) 。

    《基 本 法》 规 定 ,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的 主 要 官 员 由 在 香 港 通 常 居 住 连 续 满 15 年 的 永 久 性 居 民 担 任 , 他 们 必 须 是 中 国 公 民 , 在 外 国 并 无 居 留 权 。 《基 本 法》 又 订 明 , 一 九 九 七 年 七 月 一 日 或 以 后 新 聘 的 公 务 员 , 除 非 属 某 些 例 外 情 况 (如 担 任 专 门 和 技 术 职 务) , 否 则 必 须 为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 公 务 员 本 地 化 政 策 由 来 已 久 , 政 府 会 优 先 聘 用 特 区 永 久 性 居 民 , 只 有 在 本 地 没 有 完 全 符 合 资 格 而 又 合 适 的 人 选 , 才 会 考 虑 在 《基 本 法》 容 许 的 情 况 下 任 用 其 他 应 征 者 。

    在 上 述 政 策 的 前 提 下 , 公 务 员 的 聘 任 遵 从 公 开 及 公 平 竞 争 的 原 则 , 以 达 到 “用 人 唯 才” 的 目 标 。 公 务 员 的 晋 升 以 表 现 为 准 , 并 非 长 期 服 务 的 回 报 。 作 为 香 港 最 大 的 雇 主 , 政 府 带 头 聘 用 残 疾 人 士 , 协 助 他 们 重 投 社 会 , 确 保 享 有 平 等 机 会 加 入 公 务 员 队 伍 。

    政 府 密 切 监 察 公 务 员 的 流 失 情 况 , 以 便 进 行 人 力 资 源 策 划 。 一 九 九 九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度 , 公 务 员 的 整 体 流 失 率 为 2.5% 。 鉴 于 管 理 层 人 手 延 续 甚 为 重 要 , 政 府 设 立 了 一 套 完 善 的 人 力 资 源 策 划 机 制 , 检 讨 高 层 人 员 的 接 任 安 排 , 物 色 并 栽 培 有 潜 质 的 人 员 , 为 高 层 职 位 提 供 优 秀 的 继 任 人 选 。

    公 务 员 均 有 权 根 据 《公 务 人 员 (管 理) 命 令》 向 行 政 长 官 提 出 公 共 或 私 人 性 质 的 申 述 。 根 据 该 命 令 , 行 政 长 官 可 委 出 覆 核 委 员 会 , 就 如 何 处 理 有 关 公 务 员 任 命 、 革 职 和 纪 律 事 宜 等 申 述 向 他 提 供 意 见 。

    政 府 十 分 重 视 与 员 工 的 定 期 谘 询 和 沟 通 。 目 前 , 在 中 央 层 面 设 有 四 个 公 务 员 评 议 会 , 即 高 级 公 务 员 评 议 会 、 第 一 标 准 薪 级 公 务 员 评 议 会 、 纪 律 部 队 评 议 会 和 警 察 评 议 会 ; 在 部 门 层 面 则 设 有 八 十 多 个 部 门 协 商 委 员 会 。 此 外 , 政 府 每 季 都 出 版 《公 务 员 通 讯》 , 藉 以 增 进 政 府 与 现 职 及 退 休 公 务 员 的 联 系 。

    为 表 扬 公 务 员 尽 心 服 务 , 政 府 设 有 多 种 奖 励 , 包 括 嘉 许 书 、 嘉 奖 、 勋 衔 和 奖 章 等 。 服 务 年 资 长 的 公 务 员 可 获 颁 长 期 服 务 公 费 旅 行 奖 、 长 期 优 良 服 务 奖 及 退 休 纪 念 品 。 公 务 员 事 务 局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颁 发 提 升 优 质 服 务 奖 , 以 表 扬 公 务 员 努 力 为 市 民 提 供 优 质 服 务 所 取 得 的 成 绩 , 同 时 鼓 励 他 们 精 益 求 精 , 以 满 足 市 民 的 需 要 。

公 务 员 体 制 改 革

    一 九 九 九 年 三 月 , 政 府 发 表 《公 务 员 体 制 改 革 谘 询 文 件》 , 主 要 的 目 的 是 推 出 各 项 革 新 公 务 员 管 理 体 制 的 建 议 , 务 求 令 制 度 更 为 灵 活 , 足 以 面 对 和 回 应 社 会 的 变 迁 。 当 局 与 职 方 及 部 门 / 职 系 管 理 层 详 细 磋 商 后 , 于 二 零 零 零 年 落 实 下 列 措 施 :

目 前 尚 有 数 项 建 议 正 在 推 行 , 包 括 :

公 务 员 培 训 发 展

    公 务 员 培 训 发 展 工 作 的 主 要 目 标 , 是 培 训 公 务 员 成 为 优 秀 人 员 , 为 公 众 提 供 优 质 服 务 。 为 达 到 这 个 目 标 , 政 府 的 中 央 培 训 机 构 公 务 员 培 训 处 推 行 广 泛 的 培 训 发 展 计 划 , 为 各 局 和 部 门 的 前 线 以 至 高 层 首 长 级 人 员 提 供 培 训 和 谘 询 服 务 。 今 年 的 工 作 重 点 是 鼓 励 公 务 员 在 网 上 学 习 , 并 建 立 公 务 员 自 学 文 化 。

    二 零 零 零 年 三 月 , 培 训 处 正 式 设 立 网 上 学 习 中 心 。 至 今 , 该 中 心 已 有 9 000 名 公 务 员 登 记 为 使 用 者 。 已 开 展 的 24 个 网 上 课 程 内 容 涵 盖 资 讯 科 技 、 语 文 、 写 作 技 巧 、 中 国 事 务 、 《基 本 法》 、 一 般 管 理 , 以 及 电 子 工 具 书 和 刊 物 。 设 立 网 上 学 习 中 心 , 主 要 是 方 便 公 务 员 随 时 随 地 按 本 身 设 定 的 进 度 , 使 用 最 新 的 网 上 科 技 进 修 。

    为 推 广 公 务 员 自 学 文 化 , 培 训 处 至 今 已 协 助 25 个 局 / 部 门 设 立 或 提 升 本 身 的 学 习 资 源 中 心 。 这 些 中 心 提 供 方 便 有 利 的 学 习 环 境 , 让 公 务 员 自 行 进 修 而 毋 须 局 限 于 传 统 的 课 堂 训 练 。

    同 时 , 培 训 处 亦 继 续 为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多 项 管 理 训 练 课 程 。 为 高 级 公 务 员 安 排 的 课 程 包 括 海 外 行 政 发 展 课 程 、 本 地 首 长 级 人 员 研 讨 会 和 高 层 领 导 精 修 课 程 等 。 二 零 零 零 年 五 月 , 政 府 再 次 委 托 哈 佛 大 学 肯 尼 迪 政 府 学 院 为 高 层 人 员 开 办 高 层 领 导 精 修 课 程 。

    培 训 处 通 过 在 本 港 以 至 内 地 举 办 的 中 国 课 程 和 探 访 团 , 加 深 公 务 员 对 内 地 社 会 、 经 济 及 行 政 制 度 的 认 识 。 年 内 , 培 训 处 举 办 了 展 览 会 和 填 词 比 赛 等 推 广 活 动 , 使 公 务 员 对 《基 本 法》 有 更 深 的 认 识 。

    为 协 助 中 央 推 行 新 政 策 , 培 训 处 于 二 零 零 零 年 举 办 了 一 系 列 管 理 培 训 课 程 , 协 助 部 门 改 善 表 现 和 提 高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技 巧 。 此 外 , 为 配 合 自 愿 退 休 计 划 , 培 训 处 设 立 了 员 工 资 源 中 心 , 为 面 对 重 行 调 配 或 转 职 的 员 工 提 供 所 需 的 协 助 和 辅 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