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等 教 育

    十 年 前 , 在 17 至 20 岁 这 个 年 龄 组 别 中 , 只 有 不 足 9% 的 学 生 能 够 在 本 港 接 受 高 等 教 育 。 到 一 九 九 四 至 一 九 九 五 年 度 , 这 个 数 字 已 增 至 约 18% , 第 一 年 学 士 学 位 课 程 学 额 共 有 14 500 个 。 在 这 个 年 龄 组 别 中 , 另 外 有 8% 的 学 生 可 修 读 第 一 年 全 日 制 副 学 位 课 程 。 此 外 , 为 扩 阔 本 地 学 生 的 国 际 视 野 , 各 院 校 可 录 取 非 本 地 本 科 生 及 修 课 课 程 研 究 生 , 人 数 可 达 批 准 收 生 名 额 的 4% ; 亦 可 录 取 非 本 地 研 究 课 程 研 究 生 , 人 数 最 多 为 批 准 收 生 名 额 的 三 分 之 一 。 本 港 院 校 颁 授 的 学 士 、 硕 士 和 博 士 学 位 , 均 获 得 世 界 各 地 高 等 教 育 院 校 承 认 。 本 港 院 校 委 任 外 国 著 名 大 学 及 学 院 的 学 者 为 校 外 主 考 人 , 使 学 术 水 平 获 得 保 证 ; 由 颁 授 认 可 学 位 的 非 大 学 院 校 开 办 的 课 程 和 科 目 , 则 由 香 港 学 术 评 审 局 负 责 评 审 。

高 等 教 育 院 校

    本 港 现 时 有 十 所 高 等 教 育 院 校 , 其 中 八 所 由 大 学 教 育 资 助 委 员 会 资 助 。 在 这 八 所 院 校 中 , 有 七 所 是 大 学 , 其 中 岭 南 学 院 于 一 九 九 九 年 七 月 三 十 日 正 式 改 称 岭 南 大 学 , 余 下 一 所 是 提 供 师 资 培 训 的 香 港 教 育 学 院 。 另 外 两 所 颁 授 学 位 的 院 校 并 非 由 教 资 会 资 助 , 分 别 是 由 公 帑 拨 款 的 香 港 演 艺 学 院 , 以 及 财 政 自 给 的 香 港 公 开 大 学 。

    由 教 资 会 资 助 的 八 所 院 校 是 :

  (1)   香 港 城 市 大 学 ;
  (2)   香 港 浸 会 大 学 ;
  (3)   岭 南 大 学 (前 身 是 岭 南 学 院) ;
  (4)   香 港 中 文 大 学 ;
  (5)   香 港 教 育 学 院 ;
  (6)   香 港 理 工 大 学 ;
  (7)   香 港 科 技 大 学 ;
  (8)   香 港 大 学 。

    每 所 院 校 都 是 独 立 的 法 定 组 织 , 受 所 属 法 例 规 管 , 并 设 有 本 身 的 管 治 组 织 , 在 法 律 范 围 内 可 自 行 处 理 内 部 事 务 。 由 于 院 校 经 费 主 要 由 公 帑 资 助 , 而 且 高 等 教 育 对 社 会 、 文 化 和 经 济 都 十 分 重 要 , 因 此 政 府 和 市 民 自 然 关 注 各 院 校 的 运 作 , 确 保 以 最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的 方 式 , 提 供 切 合 社 会 需 要 的 高 等 教 育 。 教 资 会 就 各 院 校 的 发 展 和 拨 款 需 要 , 向 政 府 提 供 意 见 。 八 所 院 校 各 有 不 同 的 历 史 背 景 , 面 对 香 港 复 杂 而 且 不 断 转 化 的 需 求 , 分 别 承 担 独 特 的 角 色 和 使 命 , 相 辅 相 成 。 教 资 会 的 目 的 , 是 要 发 展 一 个 高 等 教 育 体 系 , 通 过 教 学 、 研 究 和 其 他 途 径 , 令 这 个 体 系 在 不 同 程 度 和 不 同 领 域 的 课 程 之 间 , 取 得 适 当 的 平 衡 。

    香 港 城 市 大 学 的 前 身 是 香 港 城 市 理 工 学 院 , 于 一 九 八 四 年 成 立 , 并 于 一 九 九 四 年 升 格 为 大 学 。 香 港 城 市 大 学 目 前 开 办 超 过 90 项 课 程 , 包 括 高 级 文 凭 课 程 和 研 究 院 课 程 , 主 要 着 重 专 业 和 职 业 培 训 , 以 及 与 行 业 之 间 的 联 系 。 这 些 课 程 分 别 由 三 个 学 系 (商 学 院 、 人 文 及 社 会 科 学 学 院 、 科 学 及 工 程 学 院) , 以 及 法 律 学 院 、 创 意 媒 体 学 院 和 高 级 专 业 学 院 开 办 。

    香 港 浸 会 大 学 的 前 身 为 香 港 浸 会 学 院 , 在 一 九 五 六 年 由 香 港 浸 信 会 联 会 创 立 。 学 院 在 一 九 八 三 年 经 立 法 程 序 成 为 可 颁 授 大 学 学 位 的 高 等 院 校 , 学 院 经 费 由 同 年 开 始 全 部 由 政 府 拨 款 资 助 , 并 于 一 九 八 九 年 成 为 香 港 第 三 所 全 面 颁 授 学 位 的 高 等 教 育 院 校 。 一 九 九 四 年 , 学 院 经 立 法 程 序 正 式 命 名 为 大 学 。 大 学 的 五 间 学 院 , 即 文 学 院 、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 传 理 学 院 、 理 学 院 及 社 会 科 学 院 , 合 共 提 供 41 项 本 科 课 程 、 十 项 研 究 生 修 课 课 程 , 以 及 其 他 研 究 课 程 。

    岭 南 大 学 前 身 为 岭 南 学 院 , 于 一 九 六 七 年 成 立 , 秉 承 前 广 州 岭 南 大 学 的 优 良 传 统 。 岭 南 原 为 私 立 院 校 , 一 九 七 九 年 转 为 政 府 资 助 的 专 上 学 院 , 一 九 九 二 年 升 格 为 可 颁 授 学 位 的 院 校 。

    《 岭 南 大 学 条 例 》 在 一 九 九 九 年 七 月 三 十 日 生 效 , 岭 南 学 院 亦 于 同 日 改 名 为 岭 南 大 学 。 岭 南 大 学 致 力 发 展 为 一 所 规 模 较 小 , 提 供 学 生 全 宿 的 世 界 级 博 雅 大 学 , 目 前 开 办 中 文 、 文 化 、 英 文 、 翻 译 、 工 商 管 理 和 社 会 科 学 六 项 学 士 学 位 课 程 及 四 项 哲 学 硕 士 学 位 课 程 。

    香 港 中 文 大 学 在 一 九 六 三 年 成 立 , 由 新 亚 (一 九 四 九 年 创 立) 、 崇 基 (一 九 五 一 年 创 立) 和 联 合 (一 九 五 六 年 创 立) 三 所 书 院 组 成 。 第 四 所 成 员 书 院 是 逸 夫 书 院 , 在 一 九 八 六 年 创 立 。 香 港 中 文 大 学 是 一 所 综 合 大 学 , 设 有 七 所 学 院 , 计 为 文 学 院 、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 教 育 学 院 、 工 程 学 院 、 医 学 院 、 理 学 院 和 社 会 科 学 院 , 提 供 广 泛 的 本 科 和 研 究 院 课 程 , 包 括 专 业 课 程 如 会 计 、 建 筑 、 中 医 、 新 闻 与 传 播 、 护 理 、 药 剂 和 社 会 工 作 等 。

    一 九 九 四 年 九 月 , 政 府 把 四 所 教 育 学 院 和 语 文 教 育 学 院 合 并 为 香 港 教 育 学 院 。 教 育 学 院 自 成 立 以 来 , 开 办 多 项 副 学 位 程 度 的 职 前 及 在 职 师 资 训 练 课 程 , 以 培 训 幼 稚 园 及 中 小 学 教 师 。 由 一 九 九 六 至 一 九 九 七 学 年 起 , 香 港 教 育 学 院 已 纳 入 教 资 会 的 资 助 范 围 。 该 学 院 并 由 一 九 九 八 至 一 九 九 九 学 年 起 开 设 教 育 学 位 及 研 究 院 课 程 。

    香 港 理 工 大 学 原 称 香 港 理 工 学 院 , 于 一 九 七 二 年 成 立 , 并 于 一 九 九 四 年 升 格 为 大 学 。 理 大 有 29 个 学 系 和 教 学 中 心 , 分 别 隶 属 六 间 学 院 , 计 有 应 用 科 学 及 纺 织 学 院 、 商 管 及 资 讯 系 统 学 院 、 设 计 及 语 文 学 院 、 建 设 及 地 政 学 院 、 工 程 学 院 和 医 疗 及 社 会 科 学 院 。 理 大 提 供 多 项 研 究 院 、 学 士 学 位 和 副 学 位 课 程 , 修 习 模 式 多 元 化 , 着 重 知 识 的 应 用 和 专 业 训 练 , 以 及 与 业 界 和 雇 主 保 持 密 切 联 系 。

    香 港 科 技 大 学 于 一 九 九 一 年 创 校 。 该 校 的 三 间 学 院 , 即 理 学 院 、 工 学 院 和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 开 办 学 士 、 硕 士 和 博 士 学 位 课 程 , 而 第 四 间 学 院 , 即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学 院 , 则 开 设 研 究 生 课 程 , 并 为 各 学 院 的 本 科 生 提 供 通 识 教 育 。

    香 港 大 学 是 香 港 历 史 最 悠 久 的 高 等 教 育 院 校 , 于 一 九 一 一 年 创 立 , 前 身 为 建 于 一 八 八 七 年 的 香 港 西 医 书 院 。 港 大 设 有 九 间 学 院 , 分 别 为 建 筑 、 文 、 理 、 医 、 牙 医 、 教 育 、 工 程 、 法 律 及 社 会 科 学 学 院 。 此 外 , 还 有 一 间 商 学 院 。

    为 了 推 动 终 身 学 习 , 六 所 教 资 会 资 助 的 院 校 都 设 有 持 续 及 专 业 教 育 部 门 , 除 开 办 学 位 和 专 业 课 程 外 , 还 有 短 期 课 程 。 所 有 课 程 均 是 财 政 自 给 。

    一 九 九 八 至 一 九 九 九 学 年 八 所 院 校 相 当 于 全 日 制 的 学 生 人 数 如 下 :

院校

一九九八至一九九九学年教资会资助课程的学生人数
(相当于全日制的学生人数)

副学位
本科

修课课程

研究生

研究课程

研究生

合计
城市大学
5 103 
7 412 
1 090 
356 
13 961 
浸会大学
—  
4 031 
245 
118 
4 394 
岭南大学
— 
2 119 
— 
16 
2 135 
中文大学
—  
9 244 
1 274 
1 054 
11 572 
香港教育学院
4 932 
110 
25 
— 
5 067 
理工大学
4 813 
7 760 
890 
333 
13 796 
科技大学
—  
5 655 
566 
683 
6 904 
香港大学
—  
9 192 
1 972 
1 047 
12 211 
合计
14 848 
45 523 
6 062 
3 607 
70 040 

注 : 岭 南 学 院 于 一 九 九 九 年 七 月 三 十 日 改 称 岭 南 大 学 。

    香 港 公 开 大 学 原 称 香 港 公 开 进 修 学 院 , 于 一 九 八 九 年 成 立 , 以 公 开 及 遥 距 模 式 , 为 市 民 提 供 接 受 高 等 教 育 的 机 会 。 香 港 公 开 进 修 学 院 在 一 九 九 六 年 获 授 自 行 评 审 资 格 , 一 九 九 七 年 升 格 为 大 学 , 由 一 九 九 三 至 一 九 九 四 年 度 开 始 财 政 自 给 。 一 九 九 八 至 一 九 九 九 年 度 , 香 港 公 开 大 学 的 学 生 人 数 超 过 25 000 名 , 分 别 修 读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院 、 商 业 管 理 学 院 、 教 育 学 院 及 科 技 学 院 四 个 学 院 开 办 的 44 项 学 位 及 研 究 生 课 程 , 以 及 27 项 副 学 位 课 程 。 香 港 公 开 大 学 的 持 续 及 社 区 教 育 中 心 也 为 超 过 7 800 名 学 生 开 办 合 共 100 项 短 期 课 程 , 旨 在 提 供 职 业 训 练 及 精 修 训 练 。

专 上 学 院

    香 港 树 仁 学 院 于 一 九 七 六 年 根 据 《 专 上 学 院 条 例 》 注 册 , 开 办 四 年 制 的 文 凭 课 程 , 设 有 文 学 院 、 社 会 科 学 院 和 商 学 院 , 分 别 提 供 日 间 及 夜 间 课 程 , 现 时 有 超 过 3 000 名 学 生 。 树 仁 学 院 是 私 营 的 专 上 学 院 , 并 无 接 受 政 府 直 接 资 助 , 但 学 生 可 向 政 府 申 请 助 学 金 和 贷 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