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錄 19
( 第 五 章 : 金 融 財 務 )

外 匯 基 金 資 產 負 債 表

單 位 : 百 萬 元

      年 底 計 算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資 產 (1)                    

外 幣 資 產   428,547   493,802   588,475   701,239   755,115
  港 元 資 產   32,187   40,715   48,198   211,036   247,641
     
 
 
 
 
      460,734   534,517   636,673   912,275   1,002,756
     
 
 
 
 
負 債 (1)                    
  負 債 證 明 書 (2)   77,600   82,480   87,015   86,465   118,195
  流 通 硬 幣   3,597   4,164   5,399   5,778   5,777
  銀 行 體 系 結 餘 (3)   1,762   474   296   2,527   7,960
  外 匯 基 金 票 據 及 債 券   53,125   83,509   89,338   98,334   101,828
  其 他 政 府 基 金 存 款 (4)   125,916   145,898   237,629   424,562   392,206
  其 他 負 債 (5)   38,600   45,130   26,770   52,364   85,932
     
 
 
 
 
      300,600   361,655   446,447   670,030   711,898
     
 
 
 
 
累 計 盈 餘   160,134   172,862   190,226   242,245   290,858
     
 
 
 
 
註 :
(1) 資 產 和 負 債 包 括 以 下 帳 目 :
  (a) 投 資
    外 匯 基 金 投 資 於 香 港 和 境 外 銀 行 的 有 息 存 款 , 以 及 多 種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債 券 、 票 據 、 短 期 國 庫 券 和 股 票 。
  (b) 外 幣 資 產 分 布
    基 金 的 外 幣 資 產 主 要 為 美 元 , 其 他 貨 幣 單 位 的 資 產 包 括 澳 元 、 加 拿 大 元 、 丹 麥 克 朗 、 德 國 馬 克 、 歐 羅 、 日 圓 、 英 鎊 、 瑞 士 法 郎 。
  (c) 資 產 所 在 地
    基 金 的 資 產 存 於 香 港 和 其 他 主 要 金 融 中 心 的 銀 行 、 中 央 銀 行 及 保 管 機 構 的 存 款 帳 戶 、 信 託 戶 口 和 保 管 帳 戶 。
  (d) 資 產 及 負 債 價 值 評 估
    在 活 躍 巿 場 買 賣 的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 均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期 入 帳 。 定 期 存 款 、 存 款 證 按 預 先 設 定 的 固 定 利 率 計 算 利 息 的 其 他 政 府 基 金 存 款 、 其 他 法 定 組 織 的 存 款 及 其 他 借 貸 , 均 按 貼 現 現 金 流 量 的 價 格 矩 陣 估 值 , 並 按 存 款 或 借 貸 期 結 束 時 的 利 率 進 行 貼 現 。 所 引 致 的 資 產 或 負 債 價 值 改 變 , 已 反 映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內 有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帳 面 價 值 中 , 惟 按 預 先 設 定 的 固 定 利 率 計 算 利 息 的 其 他 政 府 基 金 存 款 則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內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期 的 本 金 列 示 , 而 有 關 的 價 值 重 估 差 額 則 包 括 在 其 他 負 債 的 項 目 內 。 按 照 參 考 外 匯 基 金 投 資 收 入 釐 定 的 利 率 計 算 利 息 的 其 他 政 府 基 金 存 款 ,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期 的 本 金 額 列 示 。
  (e) 外 幣 資 產 和 負 債 換 算
   

以 外 幣 為 單 位 的 資 產 和 負 債 按 照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期 的 匯 率 換 算 為 港 元 , 有 關 外 匯 損 益 列 入 收 支 帳 目 內 。 負 債 證 明 書 以 港 元 為 單 位 , 但 根 據 聯 繫 匯 率 1 美 元 兌 7.80 港 元 以 美 元 發 行 和 贖 回 , 並 以 有 關 港 元 面 值 列 帳 。 負 債 證 明 書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期 的 港 元 面 值 與 用 作 贖 回 的 美 元 市 值 之 間 的 差 額 , 則 列 入 其 他 資 產 的 項 目 內 。

(2) 發 鈔 銀 行 須 持 有 由 財 政 司 司 長 發 出 的 不 計 息 負 債 證 明 書 , 作 為 發 行 鈔 票 的 支 持 。 發 出 或 贖 回 負 債 證 明 書 , 均 按 1 美 元 兌 7.80 港 元 的 固 定 匯 率 以 美 元 支 付 。
(3) 在 銀 行 同 業 即 時 支 付 結 算 系 統 下 , 所 有 持 牌 銀 行 均 須 在 金 管 局 開 設 結 算 戶 口 , 並 記 在 外 匯 基 金 的 帳 目 上 。 這 些 戶 口 的 總 結 餘 相 等 於 銀 行 同 業 市 場 的 流 動 資 金 總 額 。
(4) 指 其 他 政 府 基 金 存 入 外 匯 基 金 的 款 項 。 直 至 一 九 九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其 他 政 府 基 金 的 所 有 存 款 均 按 預 先 設 定 的 固 定 利 率 計 算 利 息 。 由 一 九 九 八 年 四 月 一 日 起 , 其 他 政 府 基 金 的 某 些 存 款 已 改 為 參 考 外 匯 基 金 投 資 收 入 所 釐 定 的 利 率 計 算 利 息 。
(5)

其 他 負 債 包 括 其 他 機 構 存 款 、 外 匯 基 金 債 券 應 付 利 息 、 其 他 政 府 基 金 存 款 應 付 利 息 、 其 他 應 計 開 支 , 以 及 按 預 先 設 定 的 固 定 利 率 計 算 利 息 的 其 他 政 府 基 金 存 款 的 重 估 差 額 。

資 料 來 源 :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查 詢 電 話 : 2878 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