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統 營 機 構 新 鮮 副 食 品 主 要 在 漁 農 處 、 蔬 菜 統 營 處 和 魚 類 統 營 處 經 營 的 批 發 市 場 進 行 批 銷 。 西 區 副 食 品 批 發 市 場 和 長 沙 灣 副 食 品 批 發 市 場 第 一 期 , 是 漁 農 處 發 展 和 管 理 的 兩 所 最 大 的 綜 合 市 場 。 每 座 市 場 大 樓 由 數 個 市 場 組 成 , 例 如 : 西 區 綜 合 市 場 設 有 淡 水 魚 、 蔬 菜 、 鮮 果 、 家 禽 、 蛋 等 市 場 , 買 家 可 在 同 一 市 場 購 買 多 種 不 同 的 新 鮮 副 食 品 。 除 這 些 綜 合 市 場 外 , 漁 農 處 也 在 新 界 北 區 和 九 龍 長 沙 灣 經 營 臨 時 批 發 市 場 , 分 別 批 銷 農 產 品 和 家 禽 。 該 處 正 進 行 長 沙 灣 副 食 品 批 發 市 場 第 二 期 發 展 計 劃 , 以 盡 量 善 用 土 地 和 重 置 破 舊 的 油 麻 地 鮮 果 市 場 及 長 沙 灣 臨 時 家 禽 市 場 。 年 內 , 政 府 的 批 發 市 場
共 銷 售 蔬 菜 蔬 菜 統 營 處 根 據 《 農 產
品 ﹙ 統 營 ﹚ 條 例 》 成 立 , 是 一 個 向 菜 農 提 供 批 銷 設 施 的 非 政 府 組 織 。 統 營 處 以 非
牟 利 性 質 在 長 沙 灣 經 營 一 個 蔬 菜 批 發 市 場 , 從 蔬 菜 銷 售 額 中 抽 取 佣 金 , 用 以 向 菜
農 及 商 販 提 供 銷 售 設 施 、 運 輸 、 會 計 及 除 害 劑 殘 餘 測 試 的 服 務 。 若 有 盈 餘 , 會 用
於 發 展 農 業 和 向 農 民 子 弟 提 供 獎 學 金 。 年 內 , 經 由 統 營 處 售 出 的 蔬 菜 共 有 魚 類 統 營 處 是 根 據 《 海
魚 ﹙ 統 營 ﹚ 條 例 》 成 立 的 法 定 機 構 , 在 七 個 批 發 市 場 提 供 有 秩 序 的 統 銷 服 務 , 收
入 來 自 售 魚 收 益 的 佣 金 。 若 有 盈 餘 , 則 以 向 漁 民 提 供 低 息 貸 款 、 改 善 市 場 服 務 和
設 施 及 向 漁 民 子 弟 提 供 獎 學 金 等 方 式 , 回 饋 於 漁 業 。 年 內 , 經 統 營 處 售 出 的 海 魚
共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