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化验所

  政 府 化验所为本港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集中的化验服
务。年内,化验所在环境监察方面对空气、海洋、河流、沉
淀物 、 水 生 生物以至废料及污水等样本进行的化验共有
217 032 次。化验所又提供专业意见,为政府工程的环境评
估拟订化验的质量要求 , 以确保承办化验室的数据质素良
好。此外,化验所人员奉召到泄漏化学品或气体现场,为处
理意外提供专业意见。

    根据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化验所是独立于执法部门的
法定化验机构。年内,化验所为诉讼目的,对约 587个样本
进行化验,其中更有在现场即时进行测试。

    为确保对其他部门提供有用的环保分析服务,政府化验
所致力研究和发展多项化验方法,并加强与各大专院校的合
作交流。年内,化验所进行的研究计划,包括引用密封金属
容器采样法,分析空气中挥发性的有机污染物;空气粒子中
含碳化合物的类别分析;水中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测试;
以及应用流线螯合法 , 对海水中超微量重金属进行定量分
析。这些研究有助搜集更广泛的科学数据,以助制订合适的
环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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