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废物

   畜业人士任意弃置废物,曾经是新界区河流污染的主
要原因之一,某些河流的污染情况至今仍对市民的健康构成
威胁。在一九八七年以前,70 万头猪和 1 200 万只家禽共
产生84万公吨废物 ,相 当 于160万名市民所产生的未经处
理污水的污染量。大部分废物会流入本港的小溪和河流,最
终流入大海。自一九八八年起,《废物处置条例》禁止在新
市镇及易受污染的地区饲养禽畜。在容许饲养禽畜的地区,
所有禽畜饲养场均须装设适当的废物处理系统。至一九九七
年底,污染量已减少至81 000公吨左右。

    希望继续营业的饲养人,可获拨款及贷款,以供购置污
染管制设施。自一九八七年实施该计划以来,当局已发放约
5,500 万元的基本设施拨款。饲养人如选择停业,则可领取
津贴。目前已发放约8.65亿元津贴。

    年内,禽畜废物管制计划减少的污染量,相当于 19 万
名市民所产生未经处理的污水。自管制计划实施以来,禽畜
废物污染量共下降逾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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