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犯人
惩教机构内, 21
岁以下的犯人是与成年犯人分开服
刑的。年内,被判监禁的年轻犯人男性有 625人、女性 469
人 , 而年轻的还押犯中 , 男性有 779人、女性 155人。
14 至 20岁的青少年经裁定触犯可判监禁的罪名后,得被还
押不超过 3星期,以便审定他们是否适宜进入教导所;如属
男性,或进入劳教中心。劳教中心也会收押 21 至 24 岁的
青年犯人。当局评审完毕后,便会拟备全面的报告,详载有
关建议,提交法庭考虑。年内,共有 6 937名犯人接受羁留
评审,其中 3 790人经甄别委员会审定适宜进入教导所或劳
教中心 , 包括 3 367 名男犯和 423 名女犯。
教导所为年轻犯人提供惩教训练,羁留期由最短 6个月
至最长 3年不等。教导所为所员提供半天课堂学习和半天职
业训练,此外还藉着童军训练、香港青年奖励计划的活动和
外展训练,让所员接受个性发展培训。将近获释的所员,在
星期日和公众假期均有机会到青年中心、工厂、体育中心和
郊野公园参观游览,以增广见闻,帮助他们日后重返社会。
所员获释后必须从事正当职业或于学校就读,并接受法定的
3 年释后监管。
年内,被判入教导所的年轻犯人,男的有 209人 、 女
的 33人,另有 101名男童和 21名女童因违反监管条件而被
召回教导所再行教导。所员获释后,能完成 3年善后监管而
没有再被定罪的男女犯比率,分别为 59%及 91%。
沙咀劳教中心推行一套十分有效的劳教中心计划。这所
机构收容 14至 20岁的少年犯和 21至 24岁的青年犯。劳教
中心计划强调严守纪律、刻苦训练、辛勤工作和起居有恒。
羁留者获释后须接受为期一年的法定监管。年内完成监管的
年轻犯人有 216人,同期有 205人没有再被定罪,成功率为
95%。
从教导所或劳教中心释放的年轻男犯,如被鉴定有特殊
需要,便须在丰力楼居住最多 3个月,才可获准回家或到其
他地方居住,但仍须接受善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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