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务

   香港为基地的国际航空公司有3家 ,其中以国泰航空
公司的规模最大。年内,该公司的业务拓展着重于增加现有
航线的班次。为应付运作增加,该公司购置了一架A330-300
型及一架 A340-300 型飞机。截至一九九七年底,该公司的
机队有 59架飞机,包括 7架 B747-200 型、6 架 B747-300
型、19 架 B747-400型、4 架 B777-200型、11架 A330-300
型、6 架 A340-300型、4 架 B747-200F型及两架B747-400F
型飞机。

    港龙航空公司( 港龙航空 )于四月开办飞往重庆的定期
客运服务。一九九七年底,该公司经营飞往内地 11 个城市
和亚洲其他 8个地方的定期航班服务,以及其他亚洲区内城
市( 主要在内地及日本 )的不定期客运服务。此外,港龙航
空继续与皇家汶莱航空公司合办来往斯里巴加湾港与香港特
区的航班服务。该公司在购置一架 A330-300 型飞机后,机
队已增至 7架 A320-200型及 5架 A330-300型飞机。

    香港华民航空有限公司( 香港华民航空 ) 继续以 3 架
B747-200 型货机, 经营飞往曼彻斯特、布鲁塞尔、廸拜及
大阪的定期货运服务,以及飞往亚洲区内多个地方的不定期
货运服务。该公司于五月底停办往芝加哥的定期货运服务。

    两间公司 于年内获发航空营运许可证 : Helicopters
Hong Kong Limited 获发许可证,得以 Bell 206 直升机经
营本港境内的直升机服务;迈特捷出租飞机有限公司则获发
许可证,得使用 HS125-700B 型飞机经营不定期客运服务。

    年内,3 家航空公司──日本佳速航空公司、俄罗斯全
禄航空公司及柬埔寨航空公司(取代皇家柬埔寨航空公司),
分别于六月、七月及十月开办定期航班服务飞往香港特区,
使为香港特区提供定期航班服务的航空公司数目增至67家。
截至年底 , 这些航空公司每周合共提供 1 500班直航来回
航机服务,来往香港特区与超过 120个城市。除这些定期航
班服务外,平均每周约有 200班不定期航班提供服务。

    香港特区政府会继续商谈民用航空运输协定和国际民航
过境协定,并与外国航空伙伴就航空服务进行磋商,检讨和
改善现行的双边航空安排,以应付不断转变的市场情况。年
内,香港与 12个国家进行了 13轮的航空服务磋商,并分别
与日本、缅甸、泰国、美国、菲律宾、印尼及英国签署 7份
民用航空运输协定,使香港的民航协定数目增至 22份。

    一九九七年内,空运牌照局共签发了两个牌照:港龙航
空及香港华民航空各得一个。截至年底,国泰航空公司持牌
经营定期航班往 75个城市,港龙航空往 79个城市,而香港
华民航空则往 38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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