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船舶注册纪录册由海事处管理。注册纪录册所依据 的法例,已吸纳船舶建造、设备和配员的国际标准,并且符 合香港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所须承担的 义务,其中包括海上人命安全、海员培训与发证、保护海洋 环境等义务 。 一九九七年底,纪录册上共有 484艘船舶注 册,总注册吨位共达 566万吨。 海事处验船主任或认可船级社,在世界各地替香港注册 船舶进行法定检验,以确保符合有关标准。纪录册自一九九 ○年设立后赢得美誉,以高水准、优质素见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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