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船队
府船队的机动船舶为数达 343艘,在港口随处可见。
政府船队包括多种专用船只,例如灭火轮、水警轮、机场救
援船、污染控制船、海道测量船和水上诊疗所。此外,政府
还有小轮用于海港巡逻、办理入境事务、港口卫生检疫、清
关手续、惩教事务、环境保护,以及检验国际船舶。一九九
七年七月,船队很多船只更参与在海港内举行的回归庆典活
动。
海事处负责设计、采购和维修所有政府船舶。该处订有
一套周而复始的 10 年船队发展计划,逐步替换旧船,代以
所需的新船。一九九七年,共有 15 艘新船付运予海事处,
总值达 6,600 万元,而该处批给香港和海外造船厂的 29份
造船合约,总值达 2.38 亿元,其中 12 艘船只是为赤鱲角
新机场计划而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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