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发展
筑署负责就有关建筑的事宜,向政府各部门提供规划
和技术方面的意见,并为工务计划内的公共建筑工程,以及
由政府拨款进行的资助工程计划,提供财政管理和工程管理
服务。此外,该署也为政府部门、医院管理局、市政局和区
域市政局,提供专业设计服务,以及为这些部门和机构自置
或使用的建筑物,提供保养服务。
一九九七年内,该署设计和建造的工程共 260项,总值
476 亿元;监管的工程共 149项,总值 198亿元。实际支出
方面,该署负责兴建或监管的工程总开支达 118亿元,而例
行保养和小型改建工程的支出则为 26 亿元。
[ 一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