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执行

  根据《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任何人不得在发展审批
地区内,进行或继续进行发展,除非在宪报刊登有关中期发
展审批地区图或发展审批地区图之前,该项发展用途已经存
在,或根据有关发展审批地区图或取而代之的分区计划大纲
图已获得许可,又或已获得城市规划委员会核准。任何不符
合这些准则的发展,都是违例发展。

    规划事务监督可向有关土地的拥有人、占用人及负责人
发出通知书,要求这些人士在指定日期前中止进行未获规划
许可的违例发展,或把土地恢复至进行违例发展前的状况。
倘若有关人士不遵照通知书的规定,即属违法。

    在新界乡郊地区发现的违例发展,大部分均与地盘平整
工程、填土工程、露天存放车辆、货柜、拖头/拖架和建筑
材料,以及汽车修理工场等有关。年内,当局共接获有关违
例发展的投诉 251宗,而由其他部门转介的涉嫌违例发展个
案则有 383宗。此外,经巡逻而发现的涉嫌违例发展个案共
有 166宗。规划署署长已就 144宗个案发出 321封警告信、
285 宗个案发出 1 664 份强制执行通知书、 5 宗个案发出
72 份恢复原状通知书,以及就 218宗个案发出 1 405 份完
成规定事项通知书。至于检控方面,有 25宗个案的 41名被
告被裁定有罪,须缴交罚款由 5,000 元至 30万元不等,平
均罚款额为 37,730元。当局采取管制行动后,有 173 宗涉
及 43公顷土地的违例发展已中止进行,另有 112宗涉及 60
公顷土地的违例发展,则藉着根据条例第 16 条提出的规划
申请而成功取得规划许可。

    此外,当局又设立特别小组,与地政总署属下的清理环
境专责组合作,以达到清理新界乡郊地区环境黑点的共同目
标。设立这些特别小组,是为了对八乡试验行动区、北区东
部行动区和屯门货柜行动区内的违例发展,加快采取管制行
动和进行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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