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发展策略
次 区
域发展策略是连接全港发展策略和地区规划的桥
梁。这些策略把长远的全港概括性整体概念和目标,演绎为
本港 5个次区域的地区规划目标,这 5个次区域分别为都会
区、新界东北部、新界东南部、新界西北部和新界西南部。
都会计划选定策略已于一九九一年获前总督会同行政局
批准,作为直至二零一一年的规划大纲,以发展和改善都会
次区域,包括港岛、九龙、荃湾及葵青。
当局在都会计划选定策略获批准后,即着手制定一系列
发展纲领 , 把都会计划的概念演绎为更具体的地区规划目
标,其中西九龙、东南九龙和荃湾至葵青等区的发展纲领早
已完成。至于港岛西和九龙中部及东部的发展纲领,亦已于
最近完成并公布,以征询公众意见。当局在完成全港发展策
略检讨后,现正着手检讨都会计划,以期按最新的资料为都
会区的发展及重建,制定一个新的规划大纲。
有关新界西北的检讨工作现已暂时搁置,直至在一九九
七年十月展开的 "新界西北规划及发展研究" 完成为止。至
于新界西南次区域发展策略的检讨工作则在进行中。这项检
讨的目的,是为新界西南制定适当的土地用途、运输及环境
大纲,作为这个次区域直至二零一一年的规划及发展指引。
新界东北发展策略检讨已于一九九六年十月完成,新界
东南的检讨工作将会于稍后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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