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收容中心为无家可归的人士、火灾及天灾的灾民, 提供免费的栖身之所,以便他们等候审查资格,待有结果时 入住永久或中转房屋。目前,房屋署负责管理全港 4间临时 收容中心。这些收容中心共可收容 620人。
[ 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