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教育委员会
府于一九八六年五月成立公民教育委员会,负责推广
公民教育,提高市民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责任感。
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委员会继续扩展宣扬平等机会
和人权的教育活动。此外,也加强推广《基本法》的教育活
动。
委员会在年内的主要活动包括:一年一度以《基本法》
及人权为主题的公民教育巡回展览;透过传媒进行的宣传运
动,包括电台宣传声带和电视宣传短片、电台节目、报章和
其他形式的广告,以及免费电话听故事服务,以加强市民对
公民责任、人权及《基本法》的认识;提供各类公民教育参
考资料,包括为学前儿童设计的人权教育教材套、为儿童及
青少年设计的人权教育录影带、为学前儿童设计的公民教育
及儿童权利漫画小册子 、 为青少年设计的《基本法》录影
带、小册子和唯读光碟 , 以及为青年设计的公民教育教材
套;并举办有关人权问题的研讨会。
委员会并透过社区参与计划,拨款资助由非政府机构所
举办的公民教育活动。委员会计划于来年推行一项以 "香港
是我家" 为主题的公民教育活动,加强市民对香港和香港文
化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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