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训练局

   业训练局负责向政府提供意见,制订所需措施,确保
本港有一个全面的工业教育及训练制度,以配合发展需要。
此外,该局也负责管理科技学院、工业学院、工业训练中心
及弱能人士技能训练中心,并负责执行《学徒制度条例》。
职业训练局的成员包括工商界和服务界领袖、教育工作者、
工人代表和政府官员。

  职业训练局成立了20个训练委员会和 8个一般委员会,
以协助该局推行工业教育和训练计划。这些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包括确定各行业的人力需求,并建议措施,应付业内需
要;拟定各个行业的工作范围;编订训练计划及技能测验指
引;以及监察训练中心和技能测验的运作情况。

  教育统筹局已完成一项关于职业训练局的顾问研究,以
期订定该局的发展路向,并提高其工作成效和灵活性,以应
付本港经济不断转变的需求。职业训练局已拟订一些措施,
落实研究报告中政府接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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