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 简称"教资会" ) 由香港特区行
政长官委任,负责就发展本港高等教育及所需经费等问题提
供意见 ,并负责管理政府拨款予8所受公帑资助的院校的事
宜。教资会的成员包括 11名非本地学者、4名本地学者,以
及 4名本地专业和商界人士。教资会秘书处的职员均为公务
员。

  教资会于一九六五年成立,负责拨款予两所受公帑资助
的大专院校。当时只有 4 100名相当于全日制学生。随着香
港教育学院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接受资助后,教资会资助
院校的数目增至 8所 , 而相当于全日制学生的人数则增至
69 516名﹙见高等教育﹚。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教资会发表有关香港高等教育发展
的检讨报告。教资会的建议内容包括:增长巩固期内不同级
别的整体学生人数、非本地学生的人数、持续教育的资助、
学生宿舍的供应、大学课程的标准年期、语文能力,并建议
于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一年的 3个年度内,在不损害教育质素
的情况下,把单位成本减低一成,同时又进一步提高水准,
以配合本港不断转变的需求 。 除了研究生修读课程的学额
外,政府接纳了教资会大部分的建议。至于减低学生的单位
成本方面,政府同意将每年储备的一半注入大专教育以应付
新的开支以及鼓励专门发展 , 包括发展院校的卓越学科领
域。

  教资会在监察院校的质素保证工作方面 , 担当重要角
色 。 为确保院校内推动和提高教与学质素的机制适当地运
作,教资会已于一九九六年一月至一九九七年四月完成首轮
教与学质素保证过程审核,并计划由一九九八年初开始,对
各院校进行管理检讨。

  教资会在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 进行了第二次研究评审工
作,目的是评审教资会资助院校的研究成绩﹙香港教育学院
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纳入教资会的资助范围,因此并未包括
在评审之内﹚ 。 教资会将根据评审结果来分配一九九八至
二零零一年这  3 个年度内部分作研究用途的院校经常补助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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