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学术评审局
港学术评审局是根据《香港学术评审局条例》成立的
独立法定组织,成员有 21 人,其中包括本港、内地与海外
资深学者、本地工商界人士及专业人士。该局的行政工作是
由一组在质素保证和高等教育方面具备丰富专业知识及经验
的全职人员负责,并由超过 1 000名本地与海外专家顾问给
予支援。
香港学术评审局的独立性受到《基本法》第一百三十六
条保障。该条文订明香港特区政府自行制定有关教育的发展
和改进的政策,包括学位制度和学历承认等政策。由于受到
《基本法》保障,香港学术评审局得以独立自主地与国际学
术界建立和维持联系,并就有关学术水准和承认在香港和世
界其他地方取得的学历事宜,提出独立的权威意见。
香港学术评审局的主要工作之一,是负责审核颁授认可
学位的非大学院校,以及评审那些尚未取得自行评审资格的
院校所开办的课程 , 以确保所颁发的学位达到国际认可水
平。在一九九七年,该局曾甄审香港演艺学院、香港教育学
院和岭南学院所开办的课程。
过去数年,香港学术评审局所负责的谘询工作,日益重
要。随着香港扩展对外的联系 , 特别是与内地和台湾的联
系 , 越来越多机构邀请该局就认可非本地资格事宜提供意
见。该局曾就聘请人员时某些非本地资格可否视作等同本地
资格的问题,向政府机构,例如公务员事务局、教育署、社
会福利署,以及房屋委员会等公共机构提供意见。
《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在一九九七年
六月生效后 , 香港学术评审局成为非本地课程注册处处长
﹙由教育署署长担任﹚的指定顾问,负责就非本地机构∕专
业团体的认可资格,以及就这些非本地教育机构在香港举办
的课程质素可否视作等同在其所属国所开办课程质素事宜,
提供独立的权威意见。香港学术评审局的意见,有助处长决
定某项非本地课程是否符合在本港注册的条件,以及协助处
长监察这些课程。
为跟上世界各地在评审方法和审核学术水平方面的最新
发展,香港学术评审局会加强与国际和区内其他高等教育和
评审当局的联系,特别是与内地有关当局的联系。香港学术
评审局是确保高等教育质素机构国际网络和其他国际组织的
成员,并积极参与这些组织的各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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