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
香港海關負責執行保護知識產權的工作,範圍包括版權
及商標。該署就投訴進行調查,並採取行動對付製造和售賣
冒牌貨品的活動。此外,該署又與經常被偽冒的產品的知識
產權擁有人保持密切聯繫。
新的《版權條例》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二十七日生效。新
條例賦予海關額外權力,充公懷疑翻版的物品,並使海關人
員可更容易地檢控違法者和取得海外執法機關及知識產權擁
有人的合作。
由於年內人手有所增加,且獲新條例賦予額外的權力,
香港海關因而可掌握更多有關進口和分銷翻版貨物的資料。
海關人員曾進行多次大規模行動,對付售賣翻版光碟產品的
商店及街頭小販。該署加強了執法行動,因而檢獲大批總值
1.8546 億元的翻版貨物和拘捕 1 564 名侵犯知識產權的人
士。此外,該署根據《商品說明條例》檢獲價值 1.952億元
的冒牌及附有虛假標籤的貨物,並檢控了 1 114名人士。法
庭所判處的刑罰也較以往為重,共有 329名人士因侵犯版權
及商標的罪行而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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