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政策

  一九九七年七月 , 香港根據"一國兩制"的概念順利回
歸祖國。《基本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製法律 ,為"一
國兩制"這個概念提供莊嚴和不可違背的法律保障 。《基本
法》規定香港可實行高度自治 , 並可實施與內地不同的社
會、經濟及政治制度 。 因此 , 在 "一國兩制" 的概念和
《基本法》的支持下,香港特別行政區可繼續實施自由企業
和自由貿易制度、採取審慎的理財政策、奉行低稅率及明確
的稅制、維護法治、維持一個高效率及行政主導的政府和一
支高質素的公務員隊伍。

    香港向以市場主導的經濟政策著稱。市場的定律簡單明
確:汰弱留強。經濟活力是維持競爭力和進一步創造財富的
關鍵。市場力量的無形之手讓經濟趨向低成本、高效率、高
質素,最終得以提高產品和服務的價值。通過創造更多新職
位和新的營商機會,本港市民將可以繼續享有高收入和更佳
的生活水平。

    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竭盡所能,為香港營造更有利營商
的環境。要達致這個目標,必須具備多項條件。第一,是方
便營商的環境,以鼓勵企業向高增值的路向發展。第二,是
優良的教育 、 培訓和再培訓計劃,讓香港市民掌握所需技
能,投身各種新興和正蓬勃發展的行業。第三,是一個高質
素的生活環境,以留住本地培養的人才,並吸引世界的優秀
人才來港,以香港為家,在港發展事業,從而為個人,也為
香港創造財富。所謂高質素的生活環境,當然少不了優質和
價格相宜的居所、良好的教育、多姿多彩的文化康體設施、
高效率的運輸系統,以及與時並進的科技水平。

    《基本法》也規定必須維持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過去 10 年,香港在銀行、證券交易、保險及基金管理方面
的金融服務,均有顯著增長。政府會不斷致力提高香港作為
主要金融中心的地位;工作包括保持一個合乎世界標準,而
又不會作出過分規管的監管制度、提供先進的金融基礎建設
和培養熟練而又能靈活變通的工作人口,以及繼續開放市場
和提供公平競爭的環境。不過,首要的是健全的貨幣制度和
穩定的貨幣,這是確保投資者相信香港是具競爭力的世界金
融和商業中心的關鍵。

    政府不會透過規管、課稅政策或補貼來影響經濟結構。
除了基於極為重要的社會因素而須另作考慮外,商業決定宜
由私營機構自行作出。私營企業會繼續有充分自由訂定自己
的方針,在不斷轉變的市場環境中開拓和掌握機會。

    此外,政府會繼續堅定執行審慎的財政政策,並奉行低
稅率的簡單稅制,以激發工人勤奮工作和鼓勵商人投資。現
行的公司利得稅和標準稅率分別為 16.5%及 15%,以國際標
準來說,這個稅率很低。公營部門會繼續在本港經濟中保持
小規模和高效率。在一九九七至九八財政年度,公營部門開
支僅佔本地生產總值的 18%左右。推行小規模政府政策,目
的是確保政府不會擠佔私營機構過多資源。具體而言,公營
部門開支會維持在本港經濟趨勢增長率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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