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值律師服務

   當值律師服務包括法律輔導計劃、當值律師計劃及電話
法律諮詢計劃。這項服務由香港政府資助,但由本港法律界
的專業人士獨立管理。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各自提
名屬下 4名會員加入當值律師服務理事會,負責這項服務的
管理和行政工作 。 此外,理事會的成員也包括兩名業外人
士。

    法律輔導計劃設有  6 個位於民政事務處的法律輔導中
心,免費為市民提供法律指導 。 市民無須通過經濟狀況審
查,即可使用這項服務。市民可透過該計劃的轉介機構約見
義務律師,轉介機構共有 120間,包括各區民政事務處、明
愛服務中心和社會福利署。目前約有 570名義務律師參加這
個計劃 。 年內有 5 004名市民透過這項計劃獲提供法律輔
導。

    當值律師計劃為差不多所有在裁判署聆訊案件的被告,
委派律師代其辯護。申請人須先通過經濟狀況審查,才可透
過這個計劃獲安排律師代其辯護。要符合資格,申請人的全
年總收入必須不超過 127,330元。不過,當值律師服務總幹
事如基於維護公正的原則,可酌情決定安排代表律師,為全
年總收入超逾上限的被告辯護。此外,申請人也須通過案情
審查。案情審查的主要考慮因素在於被告是否受到喪失自由
的威脅,或有關案件是否涉及重要的法律問題。

    當值律師計劃又安排大律師及律師負責下列工作:向面
臨引渡的被告提供意見、監察警方以單向觀察鏡進行的認人
程序,以及當有小販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時,
代表上訴人辯護。

    一九九七年 , 當值律師名冊內約有 920名大律師及律
師。共有 35 041 名被告透過當值律師計劃獲安排律師代其
辯護。

    電話法律諮詢服務利用電話錄音,免費為市民提供法律
資料。所提供的錄音資料,包括婚姻、業主與租客、刑事、
財務、僱傭、環境和行政法例等方面的問題。這些內容會不
斷更新,倘確定市民對其他課題有興趣,更會加製新的錄音
帶。年內,這項服務共包括 69 個課題,接獲的電話查詢有
115 96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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