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
政府於一九八二年推行地方行政計劃,在全港各區設立
區議會和地區管理委員會。這項計劃旨在更有效地協調政府
各部門在各區提供的服務和設施,確保政府迅速對地區的問
題和需要作出回應,並推動市民參與區內事務。由一九九七
年七月一日起,全港 18 個臨時區議會已取代前身的區議
會,並由行政長官委任了 468名區議員。
臨時區議會的主要功能,是就影響區內居住或工作人士
福利的問題,向政府提供意見,在管理地區事務方面貢獻很
大。此外,政府也就各項全港性的問題,徵詢臨時區議會的
意見。
在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臨時區議會獲撥款1.13億元,
用以進行區內的小規模環境改善工程和社區參與計劃。
各臨時區議會所推行的 "會見市民計劃",是一項為居
民提供的重要服務 。居民可以透過這項計劃約見區議員,
就區內的任何問題向區議員發表意見。這項計劃深受市民歡
迎,為臨時區議會提供直接途徑,徵詢市民對地區問題的意
見,然後向當局反映。
各區均設有地區管理委員會 ,由 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主
席,成員包括區內各主要政府部門的代表。各部門人員可藉
此商討地區事宜,協調區內各項公共服務和設施的提供,以
確保能盡快滿足區內居民的需要。
地區管理委員會與臨時區議會緊密合作,並盡量聽從臨
時區議會的意見。為加強地區管理委員會與臨時區議會的聯
繫,有關的臨時區議會主席會獲邀出席旁聽地區管理委員會
的會議。
分區委員會和互助委員會於七十年代初期設立,旨在協
助政府推行清潔香港運動和撲滅暴力罪行運動。其後當局曾
檢討分區委員會的運作,並於一九九四年十一月更改委員會
的總數、成員組合、職權範圍和分區界、以簡化其運作。
分區委員會的工作是鼓勵市民參與地區事務、協助籌辦社區
活動、協助政府推行各項宣傳運動,以及就影響該分區的地
方問題提出意見。
互助委員會是由大廈居民所成立的組織,目的在於改善
多層大廈的保安 、清潔和管理。目前,全港共有超過 70個
分區委員會和 4 000個互助委員會,為政府與基層居民提供
一個廣泛的聯絡網。
各區民政事務處屬下的 19 個諮詢服務中心,免費為市
民提供多類服務,包括解答有關政府服務的一般查詢、派發
政府表格和資料刊物、辦理私人宣誓手續,以及把臨時區議
員會見市民計劃、免費法律輔導計劃和租務主任計劃的個案
轉介予有關部門處理。年內,各諮詢服務中心和中央電話諮
詢服務中心為 278萬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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