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
財務委員會的成員包括臨立會主席除外的全體議員,其
主席和副主席均由議員互選產生。該委員會負責審查和批准
政府提出的公共開支建議。
財務委員會轄下又設有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及工務小組
委員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負責審核政府有關開設、重新
調配及刪除首長級職位、開設任期超過 12 個月的首長級顧
問職位,以及更改公務員各職系和職級架構的建議,並就這
些事宜向財務委員會提出建議。工務小組委員會負責審核政
府在基本工程儲備基金項下,就工務計劃工程,或由資助機
構進行或代資助機構進行的建築工程而提出的開支建議,並
就這些事宜向財務委員會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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