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證件

   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並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證的中國公民,可獲簽髮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的申請書可以用郵遞方式或親身遞
交。居住於香港以外地區的人士,應將申請書遞交到當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由其轉交香港特別行政區審批
並製備個人護照。備妥的個人護照會送回中華人民共和國駐
外使領館,以便發予申請人。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乃採用電腦可讀形式印製,並分為
兩種:普通型 (32頁) 及加厚型 (48頁)。16 歲或以上人士
的護照有效期通常為 10年,而 16歲以下兒童的則通常為 5
年。截至一九九七年底,入境事務處共簽發了 335 658本香
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由一九九七年四月一日起,英國總領事館已接替入境事
務處負責有關簽發和更換英國國民 (海外) 護照的工作。所
有先前由入境處簽發的英國國民 (海外) 護照的紀錄,亦已
移交該總領事館。

    一九九七年一月至六月期間,市民對香港身份證明書的
需求,和一九九六年同期的數字比較,下降了 32.4%。身份
證明書已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停止簽發,大部分持有人現
時可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不過,身份證明書的有效期
為 10 年,而且仍為有效的旅行證件,直至其有效期屆滿為
止。至於對回港證的需求,則下降了 37.4%。

    身份證有兩類: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香港身份證;
前者載明持證人有香港居留權 , 而後者則沒有載述該項權
利 。 有關人事登記的自動化電話預約服務 , 深受市民歡
迎。年內 , 人事登記處共簽發 728 257張身份證 ; 其中 313 621 張是發給新抵港人士以及年滿 11 或 18歲的人士,
而236 980 張則發給因遺失或損壞身份證,或須更改身份證
上資料,而申請補發身份證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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