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及兒童福利

   社會福利署和多個非政府福利機構,提供各類家庭和兒
童福利服務,協助個人及家庭避免出現問題,也協助找出和
解決問題,以達至維繫和鞏固家庭的目標。

    本港共有 65 間家庭服務中心,提供的服務包括輔導、
轉介接受幼兒、老人及康復服務、就業安排、經濟及房屋援
助等。年底時,這些中心共有 706名家庭個案工作者,年內
處理的個案共有 75 500宗。

    為了鞏固家庭組織, 社會福利署和各非政府機構的 79
名家庭生活教育工作者,共辦了約 4 814項活動,包括講
座、小組活動和傳媒節目。

    有 52 名家務指導員及 124支家務助理隊向需要支援的
家庭提供料理家務 、 照顧兒童、照顧老人和弱能成員等服
務。本港設有一間家居照顧示範及資源中心,提供家務料理
和照顧技巧的訓練,並且為受助人及社會工作者提供參考資
料。當局在政府營辦的社區中心設立了 19 個家庭資源及活
動園地,提供無須預約的服務和支援,以期及早發現和轉介
需要深入輔導的個案。

    至於臨床心理服務方面,有 49 位臨床心理學家,對有
心理及行為問題的人士提供深入專業評估和治療。他們也為
個案工作者和住宿院舍提供支援服務。

    本港設有 3 間收容所 ,為家庭暴力的受害婦女及其子
女,以及易受不良影響的少女提供 120個短期住宿名額。

    社會福利署繼續透過轄下的外展隊和家庭服務中心,以
及非政府機構營辦的臨時庇護中心、市區宿舍及日間援助中
心,致力解決露宿者的問題。社會福利署以試驗計劃的方式
設立了一支多專業外展隊,處理老人露宿問題。

    社會福利署設有熱線電話服務,全日 24 小時以電話錄
音或傳真方式,向市民提供福利服務資料。另外,當值社工
會向致電求助的市民﹙尤其是情況緊急者﹚即時加以輔導和
提供意見。

    社會福利署負責提供多項兒童福利服務。其中領養服務
為有需要的兒童,安排一個永久的家庭。保護兒童服務向安
全受到威脅的兒童及早提供保護及深入個案服務。這些兒童
因父母或照顧者的行為或疏忽,而令他們身心受傷害、缺乏
照顧甚或受到性侵犯。因家庭問題、本身行為或情緒問題而
需要照顧或保護的兒童和青少年,可獲兒童住宿照顧服務。
截至一九九七年底為止,寄養服務的名額有 600個、兒童之
家的名額有 904個,而兒童院、男女童院和男、女童宿舍則
合共有 1 473個名額。

    本港的幼兒中心,專為 6歲以下的兒童提供日間照顧服
務。所有幼兒中心均根據《幼兒中心條例》和有關的規例註
冊。繳費資助計劃協助入息微薄的家庭,繳付幼兒中心的費
用。新的法例條文將幼兒託管人及互助幼兒小組納入管制範
圍,加強保護兒童和簡化暫托幼兒服務的安排,並於一九九
七年九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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