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衞生
放射衞生部就輻射健康事務向政府提供意見 , 並根據
《輻射條例》( 第303章 )為輻射管理局執行發牌工作。 年
內,該部發出 3 300個輻照儀器牌照, 600個放射性物質牌
照和 400個運送放射性物質許可證。該部監測 7 000名工人
的輻照量和為其中 1 000人安排健康檢查 。 此外,該部為
3 200 名緊急應變工作人員提供個人輻射監測服務。為提供
各種監測服務,該部總共處理和分析了 9萬個輻射劑量計。
該部的督察人員進行了超過 700次實地輻射安全審查。沒有
工人超逾 20 毫希的年劑量限值。全年的平均個人工作劑量
是 0.17 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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