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徒訓練計劃
《學徒制度條例》推廣並監管學徒的聘用和訓練事宜。
在 42 個指定行業工作,年齡介乎 15至 18歲的學徒,如仍
未接受業內的學徒訓練,均須與僱主簽訂學徒合約,並把合
約送交學徒事務專員﹙即職業訓練局執行幹事﹚註冊。至於
受僱於非指定行業的學徒,也可自願註冊。
學徒督察就訓練和僱用事宜,向僱主和學徒提供意見及
協助,並到學徒的工作地點視察,確保訓練計劃推行得當。
當局又為有意接受學徒訓練的求職人士,提供免費的學徒就
業輔導服務。年內,共有 3 580份學徒合約註冊 ( 1 021份
屬非指定行業 ),包括技工學徒 2 809名,技術員學徒 771
名。十二月底時,有 7 938名學徒正在接受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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