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 簡稱"教資會"
) 由香港特區行
政長官委任,負責就發展本港高等教育及所需經費等問題提
供意見 ,並負責管理政府撥款予8所受公帑資助的院校的事
宜。教資會的成員包括 11名非本地學者、4名本地學者,以
及 4名本地專業和商界人士。教資會秘書處的職員均為公務
員。
教資會於一九六五年成立,負責撥款予兩所受公帑資助
的大專院校。當時只有 4 100名相當於全日制學生。隨着香
港教育學院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接受資助後,教資會資助
院校的數目增至 8所 , 而相當於全日制學生的人數則增至
69 516名﹙見高等教育﹚。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教資會發表有關香港高等教育發展
的檢討報告。教資會的建議內容包括:增長鞏固期內不同級
別的整體學生人數、非本地學生的人數、持續教育的資助、
學生宿舍的供應、大學課程的標準年期、語文能力,並建議
於一九九八至二零零一年的 3個年度內,在不損害教育質素
的情況下,把單位成本減低一成,同時又進一步提高水準,
以配合本港不斷轉變的需求 。 除了研究生修讀課程的學額
外,政府接納了教資會大部分的建議。至於減低學生的單位
成本方面,政府同意將每年儲備的一半注入大專教育以應付
新的開支以及鼓勵專門發展 , 包括發展院校的卓越學科領
域。
教資會在監察院校的質素保證工作方面 , 擔當重要角
色 。 為確保院校內推動和提高教與學質素的機制適當地運
作,教資會已於一九九六年一月至一九九七年四月完成首輪
教與學質素保證過程審核,並計劃由一九九八年初開始,對
各院校進行管理檢討。
教資會在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 進行了第二次研究評審工
作,目的是評審教資會資助院校的研究成績﹙香港教育學院
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納入教資會的資助範圍,因此並未包括
在評審之內﹚ 。 教資會將根據評審結果來分配一九九八至
二零零一年這 3 個年度內部分作研究用途的院校經常補助
金。
[上一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