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發展議會

  課程發展議會負責就幼稚園至中六與學校課程發展有關
的事宜,經教育署署長向政府提供意見。課程發展議會設有
3 層架構,並通過多個協調委員會運作。課程發展議會及轄
下的協調委員會和科目委員會的成員,包括校長、教師、高
等教育院校講師、香港考試局代表、職業訓練局代表、家長
及僱主。

  年內,課程發展議會採用了一項新策略,以增加課程發
展 工作的透明度 ,並加強各個不同學習階段的課程的連貫
性。為了配合香港回歸中國所引致的社會及政治轉變,小學
和中學共有 7個科目 ( 特別是人文學科 ) 的課程已作出相
應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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