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術評審局
香港學術評審局是根據《香港學術評審局條例》成立的
獨立法定組織,成員有 21 人,其中包括本港、內地與海外
資深學者、本地工商界人士及專業人士。該局的行政工作是
由一組在質素保證和高等教育方面具備豐富專業知識及經驗
的全職人員負責,並由超過 1 000名本地與海外專家顧問給
予支援。
香港學術評審局的獨立性受到《基本法》第一百三十六
條保障。該條文訂明香港特區政府自行制定有關教育的發展
和改進的政策,包括學位制度和學歷承認等政策。由於受到
《基本法》保障,香港學術評審局得以獨立自主地與國際學
術界建立和維持聯繫,並就有關學術水準和承認在香港和世
界其他地方取得的學歷事宜,提出獨立的權威意見。
香港學術評審局的主要工作之一,是負責審核頒授認可
學位的非大學院校,以及評審那些尚未取得自行評審資格的
院校所開辦的課程 , 以確保所頒發的學位達到國際認可水
平。在一九九七年,該局曾甄審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教育學
院和嶺南學院所開辦的課程。
過去數年,香港學術評審局所負責的諮詢工作,日益重
要。隨着香港擴展對外的聯繫 , 特別是與內地和台灣的聯
繫 , 越來越多機構邀請該局就認可非本地資格事宜提供意
見。該局曾就聘請人員時某些非本地資格可否視作等同本地
資格的問題,向政府機構,例如公務員事務局、教育署、社
會福利署,以及房屋委員會等公共機構提供意見。
《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在一九九七年
六月生效後 , 香港學術評審局成為非本地課程註冊處處長
﹙由教育署署長擔任﹚的指定顧問,負責就非本地機構∕專
業團體的認可資格,以及就這些非本地教育機構在香港舉辦
的課程質素可否視作等同在其所屬國所開辦課程質素事宜,
提供獨立的權威意見。香港學術評審局的意見,有助處長決
定某項非本地課程是否符合在本港註冊的條件,以及協助處
長監察這些課程。
為跟上世界各地在評審方法和審核學術水平方面的最新
發展,香港學術評審局會加強與國際和區內其他高等教育和
評審當局的聯繫,特別是與內地有關當局的聯繫。香港學術
評審局是確保高等教育質素機構國際網絡和其他國際組織的
成員,並積極參與這些組織的各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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