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統籌委員會

  教育統籌委員會 (簡稱 "教統會" ) 按照社會的需要,
就教育的發展向政府提供意見。教統會的職權範圍包括訂定
整體教育目標;制定教育政策並根據所得資源,建議推行各
項方案的緩急次序;統籌和監察不同程度的教育策劃和發展
工作,以及推動教育研究。

  教統會有 21名成員,其中 19名( 包括主席 )是從社會
人士中選任,目的在於匯聚多方面人士的個人經驗和專業意
見,集思廣益,共同研究教統會檢討的事宜。教統會的成員
包括師訓與師資諮詢委員會主席、教育委員會主席、大學教
育資助委員會主席,以及職業訓練局主席。其他成員包括高
等教育院校、中小學及學前教育機構的教育工作者及行政人
員、臨時立法會議員及商界代表。教統會還包括兩名政府人
員,即擔任副主席的教育統籌局局長,以及教育署署長。

  年內,教統會以 "優質學校教育" 為題,發表《第七號
報告書》 , 就如何在學校體系內推廣質素文化提出整體策
略;為學校提供可行的模式,使能在明確的問責制度下,更
高效率和更具成本效益地達致教育目標;促進質素保證及發
展;提供優質教育獎勵,以及提高前線教育工作者的專業水
平。政府在一九九七年十月接納了《第七號報告書》。

  教統會 在一九九七年五月 接納教師公會工作小組的建
議,決定成立教學專業議會,以改善教師的教學水平、促進
教師專業發展、維持業內操守,以及提高教師的專業地位。
教統會在一九九七年九月成立了籌備委員會,負責籌劃成立
教學專業議會的詳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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