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報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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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次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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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眾 安 全 服 務 隊

民 眾 安 全 服 務 隊 是 根 據 《 民 眾 安 全 服 務 隊 條 例 》 成 立 的 政 府 輔 助 應 急 隊 伍 , 編 制 包 括 3 634 名 成 人 隊 員 、 3 232 名 少 年 團 團 員 和 111 名 公 務 員 。

民 安 隊 的 主 要 職 責 , 是 在 發 生 緊 急 事 故 時 提 供 後 備 支 援 服 務 。 隊 員 均 須 接 受 訓 練 , 以 便 在 颱 風 襲 港 、 發 生 水 災 或 山 泥 傾 瀉 時 執 行 拯 救 任 務 。 此 外 , 隊 員 接 受 的 訓 練 還 包 括 撲 滅 山 火 和 控 制 並 清 理 海 上 油 污 。 二 零 零 六 年 , 民 安 隊 執 行 了 一 項 水 災 拯 救 任 務 、 60 項 山 嶺 搜 索 及 搶 救 工 作 , 以 及 18 次 撲 滅 山 火 行 動 。

二 零 零 六 年 十 一 月 一 日 , 民 安 隊 與 消 防 處 、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聯 合 出 動 , 撲 救 大 欖 郊 野 公 園 的 大 山 火 。 這 次 山 火 持 續 64 小 時 , 火 場 面 積 達 630 公 頃 , 燒 毀 的 樹 木 超 過 66 000 棵 。 民 安 隊 隊 員 輪 流 當 值 , 三 日 三 夜 不 停 撲 救 山 火 。

星 期 日 和 公 眾 假 期 有 許 多 市 民 前 往 郊 外 進 行 各 項 活 動 , 民 安 隊 會 調 派 隊 員 到 遠 足 徑 及 郊 野 公 園 巡 邏 , 協 助 有 需 要 的 郊 遊 人 士 。 旱 季 期 間 , 隊 員 會 隨 時 候 命 執 行 撲 滅 山 火 任 務 。 年 內 , 民 安 隊 曾 在 180 項 公 眾 活 動 中 管 理 人 羣 , 並 每 日 派 遣 35 名 隊 員 在 羅 湖 邊 境 管 制 站 協 助 執 行 人 羣 管 理 工 作 。

為 了 培 養 青 少 年 的 領 導 才 能 和 公 民 意 識 , 民 安 隊 招 募 12 至 17 歲 的 人 士 加 入 少 年 團 。 團 員 入 伍 後 , 除 了 參 加 康 樂 活 動 外 , 還 接 受 拯 救 方 法 、 攀 石 、 印 刷 、 書 籍 裝 訂 , 以 及 玻 璃 纖 維 製 模 等 技 能 訓 練 。 此 外 , 民 安 隊 鼓 勵 年 滿 13 歲 的 團 員 參 與 人 羣 管 理 工 作 , 並 且 執 行 郊 野 公 園 的 巡 邏 任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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