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報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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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次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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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防 事 務

消 防 處 負 責 滅 火 , 並 在 發 生 火 警 和 其 他 災 禍 時 , 保 障 生 命 財 產 的 安 全 。 此 外 , 該 處 也 為 市 民 提 供 緊 急 救 護 服 務 和 有 關 防 火 措 施 的 意 見 。

消 防 處 轄 下 有 8 656 名 紀 律 人 員 和 596 名 文 職 人 員 , 是 全 球 最 優 秀 的 消 防 部 隊 之 一 , 屬 下 人 員 訓 練 有 素 , 並 擁 有 先 進 通 訊 系 統 和 新 型 消 防 車 輛 及 裝 備 。

二 零 零 六 年 , 消 防 處 處 理 了 33 268 宗 火 警 召 喚 、 21 383 宗 特 別 服 務 召 喚 和 575 666 宗 救 護 服 務 召 喚 。

滅 火 及 救 援 服 務

二 零 零 六 年 , 消 防 處 接 獲 33 268 宗 火 警 召 喚 , 其 中 14 宗 屬 三 級 或 以 上 大 火 。 涉 及 煮 食 的 意 外 是 起 火 的 主 因 , 共 有 2 186 宗 。 其 次 是 不 小 心 處 理 或 棄 置 煙 蒂 火 柴 和 漏 電 所 引 起 的 意 外 , 分 別 有 1 889 宗 和 759 宗 。 警 鐘 誤 鳴 約 佔 火 警 召 喚 總 數 的 66 % , 而 誤 鳴 的 原 因 , 主 要 是 自 動 警 報 系 統 失 靈 或 安 裝 位 置 欠 佳 。

遇 有 交 通 意 外 、 有 人 被 困 升 降 機 或 被 鎖 屋 內 、 氣 體 泄 漏 、 樓 房 倒 塌 、 水 浸 、 山 泥 傾 瀉 、 工 業 意 外 和 意 圖 跳 樓 等 事 故 , 消 防 處 會 提 供 救 援 服 務 。 二 零 零 六 年 , 消 防 處 處 理 了 21 383 宗 特 別 服 務 召 喚 。

救 護 車 服 務

年 內 , 救 護 總 區 處 理 了 575 666 宗 召 喚 , 平 均 每 日 1 577 宗 。 救 護 車 隊 現 已 全 面 裝 設 輔 助 醫 療 設 備 , 並 且 全 部 由 受 過 輔 助 醫 療 訓 練 的 人 員 提 供 救 護 服 務 。

消 防 處 繼 續 訓 練 前 線 消 防 員 成 為 先 遣 急 救 員 , 以 便 他 們 在 救 護 員 到 場 前 為 傷 病 者 提 供 基 本 維 生 服 務 。 年 內 , 先 遣 急 救 員 處 理 了 25 223 宗 傷 病 者 需 緊 急 救 援 的 個 案 。

通 訊

消 防 通 訊 中 心 24 小 時 均 有 人 員 當 值 , 負 責 調 動 滅 火 和 救 護 車 服 務 資 源 , 為 市 民 提 供 快 捷 有 效 的 消 防 和 救 護 服 務 。 通 訊 中 心 亦 負 責 接 聽 有 關 火 警 危 險 和 危 險 品 的 投 訴 電 話 。 在 發 生 大 型 緊 急 事 故 或 嚴 重 事 故 時 , 通 訊 中 心 會 為 政 府 其 他 部 門 和 公 用 事 業 機 構 提 供 緊 急 協 調 服 務 。

通 訊 中 心 於 二 零 零 五 年 六 月 全 面 改 用 第 三 代 調 派 系 統 。 這 是 一 套 結 合 先 進 電 訊 及 電 腦 技 術 的 新 調 派 系 統 , 能 夠 提 高 滅 火 和 拯 救 行 動 的 效 率 。

消 防 安 全

消 防 安 全 總 區 除 制 訂 消 防 安 全 政 策 及 樓 宇 和 地 鐵 的 消 防 安 全 措 施 外 , 亦 致 力 改 善 舊 式 樓 宇 的 消 防 安 全 情 況 和 加 強 市 民 的 消 防 安 全 意 識 。

商 業 樓 宇 及 處 所 課 執 行 《 消 防 安 全 ( 商 業 處 所 ) 條 例 》 , 以 改 善 訂 明 商 業 處 所 和 指 明 商 業 建 築 物 的 消 防 安 全 措 施 。 二 零 零 六 年 , 該 課 進 行 了 10 613 次 巡 查 , 向 5 589 名 有 關 處 所 或 建 築 物 的 業 主 或 佔 用 人 發 出 了 823 份 “ 消 防 安 全 指 示 ” 及 4 766 份 “ 改 善 消 防 安 全 指 示 ” 。

在 《 消 防 安 全 ( 建 築 物 ) 條 例 》 實 施 之 前 , 樓 宇 改 善 及 支 援 課 繼 續 巡 查 一 九 七 三 年 至 一 九 八 七 年 期 間 建 成 的 綜 合 用 途 樓 宇 , 以 加 強 消 防 安 全 , 並 就 改 善 措 施 向 業 主 及 佔 用 人 提 供 意 見 。

政 府 已 成 立 一 項 由 屋 宇 署 署 長 管 理 的 樓 宇 安 全 貸 款 計 劃 , 為 業 主 提 供 經 濟 援 助 以 進 行 自 願 性 質 或 法 定 規 定 的 樓 宇 安 全 ( 包 括 消 防 安 全 ) 改 善 工 程 。 至 今 已 有 3 573 宗 申 請 獲 得 批 准 。

新 建 設 課 負 責 與 屋 宇 署 和 政 府 其 他 部 門 合 作 審 核 新 建 築 圖 則 , 當 中 包 括 地 鐵 、 隧 道 、 橋 樑 及 機 場 的 建 築 圖 則 。 新 建 設 課 亦 負 責 制 訂 適 用 於 特 別 處 所 的 防 火 規 定 。 年 內 , 該 課 審 核 了 12 488 份 建 築 圖 則 。

鐵 路 發 展 課 為 新 興 建 的 鐵 路 基 建 項 目 制 定 和 審 視 消 防 安 全 規 定 。 上 水 至 落 馬 洲 的 新 支 線 預 計 於 二 零 零 七 年 通 車 , 該 課 已 為 這 條 新 支 線 的 消 防 裝 置 進 行 了 檢 定 測 試 。

社 區 關 係 課 負 責 提 高 公 眾 對 消 防 安 全 的 認 識 , 並 聯 繫 政 府 其 他 部 門 和 地 區 防 火 委 員 會 , 協 調 防 火 宣 傳 工 作 。 二 零 零 六 年 , 該 課 人 員 及 各 消 防 局 安 排 火 警 演 習 共 1 713 次 , 並 為 社 會 各 界 人 士 舉 辦 5 942 個 防 火 講 座 和 研 討 會 。

為 招 募 更 多 市 民 協 助 舉 報 火 警 危 險 和 傳 遞 防 火 信 息 , 消 防 安 全 大 使 計 劃 已 推 廣 至 335 個 團 體 , 包 括 學 校 、 公 共 運 輸 公 司 、 大 型 物 業 管 理 公 司 、 政 府 部 門 、 安 老 院 和 酒 店 。 年 內 , 共 有 12 815 人 受 訓 成 為 消 防 安 全 大 使 。 此 外 , 消 防 處 自 二 零 零 五 年 一 月 以 來 , 在 14 個 地 區 成 立 了 消 防 安 全 大 使 名 譽 會 長 會 , 並 委 任 了 189 名 社 區 領 袖 為 名 譽 會 長 。

消 防 處 於 二 零 零 六 年 十 二 月 十 日 展 開 大 型 防 火 宣 傳 活 動 , 主 題 是 家 居 消 防 安 全 。 該 處 安 排 了 一 連 串 宣 傳 活 動 , 包 括 在 電 視 和 電 台 播 放 消 防 安 全 信 息 , 以 及 舉 辦 消 防 局 開 放 日 , 而 流 動 宣 傳 車 則 前 往 各 學 校 和 公 共 屋 邨 推 廣 消 防 安 全 。

牌 照 及 審 批 總 區 為 各 類 持 牌 處 所 、 危 險 品 倉 庫 及 危 險 品 車 輛 訂 定 消 防 安 全 規 定 , 確 保 公 眾 安 全 。 年 內 , 消 防 人 員 共 進 行 168 880 次 消 防 安 全 視 察 , 並 發 出 2 488 份 消 除 火 警 危 險 通 知 書 。 因 違 反 《 消 防 條 例 》 、 《 危 險 品 條 例 》 和 《 消 防 安 全 ( 商 業 處 所 ) 條 例 》 而 遭 檢 控 的 個 案 有 486 宗 , 罰 款 總 額 達 130 萬 元 。 因 阻 塞 大 廈 走 火 通 道 而 遭 直 接 檢 控 的 個 案 中 , 有 44 宗 的 當 事 人 被 定 罪 , 罰 款 總 額 達 251 , 101 元 。 因 非 法 加 油 活 動 而 遭 檢 控 的 個 案 中 , 有 103 宗 的 當 事 人 被 定 罪 , 最 高 刑 罰 為 罰 款 一 萬 元 和 監 禁 四 個 月 。

消 防 裝 置 專 責 小 組 加 強 審 查 工 作 , 以 改 善 樓 宇 消 防 安 全 和 加 強 市 民 對 保 養 樓 宇 消 防 裝 置 及 設 備 的 意 識 , 年 內 巡 查 建 築 物 共 54 120 次 。 專 責 小 組 亦 監 察 註 冊 消 防 裝 置 承 辦 商 的 表 現 , 年 內 抽 查 消 防 裝 置 承 辦 商 達 505 次 。 此 外 , 對 於 違 反 有 關 規 例 的 五 名 承 辦 商 , 專 責 小 組 亦 採 取 了 法 律 行 動 。

消 防 車 輛 及 設 備

二 零 零 六 年 , 消 防 處 有 856 輛 消 防 車 、 救 護 車 及 支 援 車 輛 。 該 處 配 備 的 21 艘 滅 火 輪 , 在 香 港 水 域 提 供 滅 火 及 救 援 服 務 。

新 落 成 的 消 防 局 及 救 護 站

政 府 的 政 策 是 對 緊 急 事 件 作 最 迅 速 的 反 應 。 消 防 處 繼 續 按 照 政 府 的 政 策 籌 劃 興 建 消 防 局 和 救 護 站 , 以 配 合 本 港 的 發 展 和 服 務 需 求 。 年 內 , 九 龍 塘 消 防 局 、 旺 角 救 護 站 及 葵 涌 救 護 站 已 正 式 啓 用 。

公 眾 聯 絡 小 組

消 防 處 於 一 九 九 四 年 成 立 公 眾 聯 絡 小 組 , 鼓 勵 市 民 共 同 監 察 和 改 善 消 防 處 的 緊 急 消 防 及 救 護 服 務 。 消 防 處 從 77 名 申 請 者 中 抽 籤 選 出 30 名 來 自 各 行 各 業 的 市 民 , 擔 任 二 零 零 六 年 度 的 公 眾 聯 絡 小 組 成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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