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报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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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次 9:
食物安全、环境衞生和渔农业
前言
组织架构
公众洁净服务
消除环境衞生滋扰
防治虫鼠
坟场和火葬场
食物业和其他行业
的发牌工作
食物安全和标签
加强防治禽流感的措施
街市及熟食市场
小贩
屠房
公众教育
渔农业
农业概况
渔业概况
批销管理
兽医服务和动物管理
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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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 场 和 火 葬 场

香 港 土 地 资 源 有 限 , 政 府 鼓 励 市 民 以 火 葬 方 式 殓 葬 死 者 。 葬 于 公 众 坟 场 的 遗 骸 通 常 须 于 下 葬 六 年 后 掘 出 , 并 随 即 火 化 或 安 放 于 金 塔 ( 骨 灰 瓮 ) 坟 场 。

食 物 环 境 衞 生 署 负 责 管 理 六 个 政 府 火 葬 场 和 11 个 公 众 坟 场 , 并 监 管 28 个 私 营 坟 场 的 运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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