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 港 2004
土 地、公 共 工 程 和 公 用 事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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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港 發 展 策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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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港 發 展 策 略 在 香 港 的 規 劃 機 制 中 處 於 最 高 的 規 劃 層 次,為 本 港 整 體 的 土 地 用 途、運 輸 和 環 境 制 定 全 面 的 規 劃 和 發 展 大 綱,也 為 擬 備 次 區 域 規 劃 圖 則 和 詳 盡 地 區 圖 則 的 工 作 提 供 依 據。

全 港 發 展 策 略 最 近 一 次 檢 討 於 一 九 九 六 年 完 成。鑑 於 社 會 出 現 了 一 些 影 響 規 劃 策 略 的 新 因 素,因 此 新 一 輪 檢 討 ( 香 港 2030:規 劃 遠 景 與 策 略 研 究 ) 已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展 開。這 項 研 究 從 較 廣 闊 的 區 域 層 面,以 較 長 的 規 劃 年 期,評 估 香 港 日 後 的 發 展 需 要。這 項 研 究 分 四 階 段 進 行,而 當 局 在 每 階 段 都 會 廣 泛 徵 詢 公 眾 的 意 見。首 三 個 階 段 的 公 眾 諮 詢 工 作 已 分 別 於 二 零 零 一 年、二 零 零 二 年 和 二 零 零 三 至 零 四 年 度 進 行。研 究 工 作 現 已 進 入 第 四 階 段,當 局 將 會 制 訂 可 取 的 發 展 方 案 和 發 展 策 略,以 再 次 徵 詢 公 眾 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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