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強 防 治 禽 流 感 的 措 施

年 內 ,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禁 止 農 場 把 家 禽 直 接 售 予 市 場 , 以 防 止 在 設 備 運 送 和 工 作 人 員 流 動 時 把 病 毒 帶 回 農 場 。 該 署 還 實 施 多 項 額 外 的 生 物 安 全 措 施 , 防 止 病 毒 傳 入 農 場 和 在 農 場 之 間 傳 播 。 這 些 措 施 包 括 : 規 定 在 農 場 閘 門 設 置 消 毒 池 或 其 他 消 毒 設 備 ; 把 雞 隻 飼 養 區 與 飼 料 運 送 、 儲 存 區 分 隔 開 ; 分 開 存 放 各 批 雞 隻 ; 以 及 劃 定 裝 運 區 , 裝 運 雞 隻 送 往 市 場 出 售 。

為 了 控 制 禽 流 感 病 毒 感 染 周 期 ,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每 月 對 活 家 禽 零 售 店 舖 實 施 “ 休 市 清 潔 日 ” , 所 有 出 售 活 家 禽 的 店 舖 在 當 天 均 須 暫 停 營 業 , 以 便 徹 底 清 潔 和 消 毒 , 而 存 放 在 店 舖 內 的 活 家 禽 一 律 要 在 當 天 之 前 屠 宰 。

該 署 繼 後 又 對 售 賣 活 家 禽 的 新 鮮 糧 食 店 和 街 市 檔 位 的 經 營 人 施 加 附 加 條 件 —— 包 括 把 活 家 禽 的 供 應 來 源 限 於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批 發 市 場 或 其 他 認 可 來 源 ; 禁 止 經 營 人 在 “ 休 市 清 潔 日 ” 在 店 舖 內 存 放 活 家 禽 ; 以 及 規 定 經 營 人 如 發 現 家 禽 有 不 尋 常 的 死 亡 情 況 , 必 須 立 刻 通 知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 經 營 人 如 接 獲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通 知 , 表 示 該 署 在 他 們 的 處 所 的 死 雞 或 垂 死 雞 隻 所 檢 取 的 糞 便 樣 本 內 驗 出 H5 禽 流 感 病 毒 , 便 必 須 立 即 屠 宰 處 所 內 所 有 活 家 禽 並 暫 停 營 業 , 並 把 處 所 徹 底 清 潔 和 消 毒 , 直 至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滿 意 後 , 方 可 恢 復 營 業 。 此 外 , 該 署 嚴 格 執 行 有 關 超 額 存 放 雞 隻 的 規 定 , 確 保 活 雞 留 在 零 售 店 舖 內 的 時 間 不 會 過 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