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 資 關 係

香 港 的 勞 資 關 係 保 持 和 諧 。 二 零 零 二 年 , 勞 工 處 勞 資 關 係 科 為 433 宗 勞 資 糾 紛 個 案 提 供 調 解 服 務 , 較 二 零 零 一 年 增 加 17%。 年 內 沒 有 停 工 事 件 。 勞 資 關 係 科 共 處 理 34 821 宗 追 討 欠 薪 及 其 他 有 關 僱 傭 福 利 或 權 益 的 申 索 , 較 二 零 零 一 年 增 加 11%。 年 內 處 理 的 糾 紛 和 申 索 個 案 中 , 約 有 63% 通 過 勞 資 關 係 科 調 解 獲 得 解 決 。

勞 工 處 藉 着 各 種 不 同 的 活 動 促 進 和 諧 的 勞 資 關 係 , 例 如 舉 辦 研 討 會 、 訓 練 課 程 和 研 習 班 , 以 及 發 布 勞 工 法 例 資 訊 等 。

勞 工 處 提 供 免 費 諮 詢 服 務 , 協 助 僱 主 與 僱 員 建 立 有 效 的 溝 通 、 協 商 和 自 願 談 判 機 制 。 勞 工 處 又 成 立 由 僱 主 、 僱 員 和 勞 工 處 代 表 組 成 的 小 組 , 推 廣 行 業 層 面 的 三 方 對 話 。 在 該 處 協 助 下 , 飲 食 業 、 建 造 業 、 戲 院 業 、 倉 庫 及 貨 運 業 、 物 業 管 理 業 、 印 刷 業 、 酒 店 及 旅 遊 業 、 水 泥 及 混 凝 土 業 、 零 售 業 共 九 個 行 業 , 均 成 立 了 三 方 小 組 。

職 工 會

職 工 會 必 須 根 據 《 職 工 會 條 例 》 登 記 , 該 條 例 由 職 工 會 登 記 局 局 長 執 行 。 一 經 登 記 , 職 工 會 便 成 為 法 人 團 體 , 享 有 若 干 民 事 訴 訟 的 豁 免 權 。

年 內 , 新 登 記 的 工 會 有 23 個 。 年 底 時 , 根 據 《 職 工 會 條 例 》 登 記 的 工 會 共 有 666 個 ( 其 中 僱 員 工 會 佔 622 個 、 僱 主 組 織 23 個 、 由 勞 資 雙 方 聯 合 組 成 的 團 體 佔 21 個 ), 而 職 工 會 聯 會 則 有 三 個 。

約 半 數 的 僱 員 工 會 附 屬 於 以 下 根 據 《 社 團 條 例 》 註 冊 的 四 個 主 要 勞 工 組 織 ︰ 香 港 工 會 聯 合 會 ( 有 屬 會 147 個 )、 港 九 工 團 聯 合 總 會 ( 有 屬 會 47 個 )、 香 港 職 工 會 聯 盟 ( 有 屬 會 56 個 ) 和 港 九 勞 工 社 團 聯 會 ( 有 屬 會 50 個 )。

勞 工 顧 問 委 員 會

勞 工 顧 問 委 員 會 不 屬 法 定 組 織 , 成 立 的 目 的 是 就 法 例 和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的 公 約 及 建 議 書 等 影 響 勞 工 的 事 宜 , 向 勞 工 處 處 長 提 供 意 見 。 委 員 會 有 12 名 委 員 , 其 中 六 名 代 表 僱 主 , 另 外 六 名 代 表 僱 員 , 由 勞 工 處 處 長 或 副 處 長 出 任 當 然 主 席 。

勞 工 顧 問 委 員 會 轄 下 設 有 五 個 委 員 會 及 一 個 工 作 小 組 , 分 別 處 理 僱 員 補 償 、 就 業 服 務 、 職 業 安 全 與 健 康 、 勞 資 關 係 、 國 際 勞 工 標 準 的 實 施 , 以 及 根 據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提 出 的 輸 入 勞 工 申 請 。

破 產 欠 薪 保 障 基 金

破 產 欠 薪 保 障 基 金 的 資 金 , 來 自 向 每 張 商 業 登 記 證 每 年 收 取 的 600 元 徵 款 , 該 徵 款 額 由 二 零 零 二 年 五 月 起 生 效 。 假 如 僱 主 無 能 力 支 付 欠 薪 和 其 他 解 僱 補 償 金 , 僱 員 可 向 破 產 欠 薪 保 障 基 金 申 請 發 放 特 惠 款 項 。

基 金 的 保 障 範 圍 包 括 : 申 請 人 受 僱 最 後 一 天 前 四 個 月 內 累 算 不 超 過 36,000 元 的 欠 薪 ; 最 多 達 22,500 元 的 解 僱 代 通 知 金 或 一 個 月 工 資 , 以 數 額 較 少 者 為 準 ; 最 多 達 50,000 元 的 遣 散 費 , 超 出 50,000 元 者 另 可 獲 發 餘 額 的 一 半 。 二 零 零 二 年 , 基 金 向 20 157 名 申 請 人 發 放 共 5.138 億 元 款 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