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 輸 基 礎 設 施

現 有 的 道 路 及 鐵 路 網 絡

    截 至 一 九 九 九 年 年 底 , 香 港 共 有 1 885 公 里 道 路 及 1 943 座 道 路 構 築 物 、 三 條 沉 管 式 過 海 隧 道 、 八 條 過 山 行 車 隧 道 及 三 條 跨 海 大 橋 。 這 些 設 施 為 香 港 提 供 完 善 的 道 路 網 絡 。

    一 九 九 七 年 後 落 成 啟 用 的 主 要 道 路 包 括 :

    汀 九 橋 及 三 號 幹 線 (郊 野 公 園 段) :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五 月 通 車 , 是 前 往 新 界 西 北 部 快 捷 方 便 的 通 路 。 要 確 保 這 個 通 往 大 嶼 山 和 新 界 西 北 部 的 快 速 公 路 系 統 交 通 暢 順 , 完 善 的 管 理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三 號 幹 線 (郊 野 公 園 段) 現 由 私 人 專 營 公 司 營 運 管 理 。

    青 嶼 幹 線 及 青 馬 管 制 區 ︰ 青 嶼 幹 線 全 長 17 公 里 , 這 個 快 速 公 路 網 由 青 葵 公 路 、 長 青 隧 道 、 長 青 公 路 、 青 衣 西 北 交 匯 處 、 青 馬 大 橋 、 汲 水 門 橋 、 汀 九 橋 及 部 分 北 大 嶼 山 公 路 組 成 。 幹 線 採 取 單 向 收 費 安 排 。 駕 車 人 士 由 大 嶼 山 回 程 時 , 須 繳 付 由 20 元 至 80 元 不 等 的 雙 程 通 行 費 。 幹 線 屬 青 馬 管 制 區 範 圍 , 由 私 營 管 理 承 辦 商 營 運 和 維 修 。 管 制 區 裝 有 覆 蓋 範 圍 極 廣 的 交 通 管 制 監 察 系 統 , 系 統 的 運 作 高 度 自 動 化 , 其 功 能 包 括 管 制 交 通 流 量 、 協 助 處 理 事 故 , 以 及 向 駕 車 人 士 提 供 有 用 的 資 訊 。

    海 底 隧 道 、 東 區 海 底 隧 道 、 大 老 山 隧 道 、 西 區 海 底 隧 道 和 大 欖 隧 道 , 均 由 私 營 公 司 按 "建 造 、 營 運 及 移 交" 的 專 營 權 合 約 方 式 建 造 。

    海 底 隧 道 在 一 九 七 二 年 啟 用 , 專 營 權 在 一 九 九 九 年 八 月 三 十 一 日 結 束 , 隧 道 已 經 交 還 政 府 。 隧 道 全 長 1.9 公 里 , 連 接 港 島 銅 鑼 灣 與 九 龍 紅 磡 , 年 內 行 車 量 平 均 每 日 達 118 600 架 次 , 是 世 界 最 繁 忙 的 四 線 行 車 隧 道 之 一 。 隧 道 收 費 於 一 九 九 九 年 九 月 一 日 調 整 , 現 時 收 費 為 每 程 8 元 至 30 元 不 等 (視 乎 車 輛 類 別 而 定) 。

    東 區 海 底 隧 道 在 一 九 八 九 年 通 車 , 連 接 港 島 鰂 魚 涌 與 九 龍 茶 果 嶺 , 全 長 兩 公 里 。 一 九 九 九 年 , 隧 道 平 均 每 日 行 車 量 達 73 500 架 次 , 每 程 收 費 由 8 元 至 45 元 不 等 。

    西 區 海 底 隧 道 在 一 九 九 七 年 啟 用 , 全 長 兩 公 里 , 連 接 港 島 西 營 盤 與 九 龍 油 麻 地 附 近 的 西 九 龍 填 海 區 , 是 香 港 第 一 條 六 線 過 海 行 車 隧 道 。 年 內 , 隧 道 平 均 每 日 行 車 量 達 43 300 架 次 , 每 程 收 費 由 15 元 至 95 元 不 等 。

    由 政 府 擁 有 的 隧 道 共 有 七 條 , 包 括 獅 子 山 隧 道 、 香 港 仔 隧 道 、 機 場 隧 道 、 城 門 隧 道 、 將 軍 澳 隧 道 、 長 青 隧 道 及 海 底 隧 道 。 這 些 隧 道 均 交 由 私 營 公 司 根 據 管 理 合 約 經 營 和 管 理 。 除 機 場 隧 道 和 長 青 隧 道 不 設 收 費 外 , 其 他 隧 道 的 收 費 須 受 政 府 規 管 。

    獅 子 山 隧 道 連 接 九 龍 與 沙 田 , 全 長 1.4 公 里 , 每 程 收 費 八 元 。 隧 道 在 一 九 六 七 年 啟 用 時 只 是 單 管 行 車 , 第 二 條 管 道 在 一 九 七 八 年 才 加 建 。 年 內 隧 道 平 均 每 日 的 行 車 量 達 92 200 架 次 。

    香 港 仔 隧 道 貫 通 港 島 南 北 , 在 一 九 八 二 年 啟 用 , 全 長 1.9 公 里 , 每 程 收 費 五 元 , 年 內 平 均 每 日 行 車 量 達 57 400 架 次 。

    機 場 隧 道 穿 越 前 啟 德 機 場 地 底 , 連 接 紅 磡 與 九 龍 灣 , 駛 經 的 車 輛 無 須 繳 費 。 隧 道 在 一 九 八 二 年 啟 用 , 全 長 1.3 公 里 , 一 九 九 九 年 平 均 每 日 行 車 量 達 59 700 架 次 。

    連 接 沙 田 與 荃 灣 的 城 門 隧 道 在 一 九 九 零 年 通 車 , 全 長 2.6 公 里 , 一 九 九 九 年 平 均 每 日 行 車 量 達 55 100 架 次 , 每 程 收 費 五 元 。

    將 軍 澳 隧 道 連 接 九 龍 與 將 軍 澳 新 巿 鎮 , 在 一 九 九 零 年 啟 用 , 全 長 900 米 , 年 內 平 均 每 日 行 車 量 達 68 000 架 次 , 每 程 收 費 三 元 。

    長 青 隧 道 連 接 葵 涌 與 青 衣 , 在 一 九 九 七 年 啟 用 , 全 長 1.6 公 里 , 駛 經 的 車 輛 無 須 繳 費 , 年 內 平 均 每 日 行 車 量 達 77 000 架 次 。

    大 老 山 隧 道 在 一 九 九 一 年 通 車 , 為 九 龍 與 新 界 東 北 部 提 供 另 一 條 直 接 的 連 接 通 道 。 隧 道 全 長 3.9 公 里 , 是 全 港 最 長 的 行 車 隧 道 , 年 內 平 均 每 日 行 車 量 達 67 200 架 次 , 每 程 收 費 由 8 元 至 20 元 不 等 。

    大 欖 隧 道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五 月 通 車 , 全 長 3.8 公 里 , 與 長 6.3 公 里 的 元 朗 引 道 連 接 , 組 成 三 號 幹 線 (郊 野 公 園 段) , 由 汀 九 伸 展 至 凹 頭 。 年 內 , 大 欖 隧 道 平 均 每 日 行 車 量 達 44 700 架 次 , 每 程 收 費 由 10 元 至 60 元 不 等 。

    除 了 道 路 網 絡 外 , 鐵 路 也 是 香 港 運 輸 網 絡 的 重 要 一 環 。 現 有 鐵 路 系 統 包 括 使 用 量 極 高 的 市 區 鐵 路 (地 下 鐵 路) 、 繁 忙 的 近 郊 和 跨 境 鐵 路 (九 廣 鐵 路 東 鐵) 、 輕 便 鐵 路 及 機 場 鐵 路 。

    機 場 鐵 路 是 連 接 市 區 與 新 機 場 及 東 涌 新 市 鎮 的 重 要 運 輸 設 施 。 這 條 鐵 路 的 東 涌 線 和 機 場 快 線 兩 項 服 務 , 已 分 別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六 月 和 七 月 通 車 。 機 場 快 線 提 供 往 返 新 機 場 的 快 速 服 務 , 最 高 時 速 為 135 公 里 , 全 程 需 時 約 23 分 鐘 , 一 九 九 九 年 每 日 載 客 約 28 500 人 次 。 機 場 快 線 是 世 界 上 首 條 設 有 預 辦 登 機 手 續 服 務 的 機 場 專 線 鐵 路 。 東 涌 線 則 連 接 市 區 與 東 涌 新 市 鎮 , 乘 客 可 在 香 港 站 和 荔 景 站 轉 乘 地 下 鐵 路 其 他 路 線 列 車 。

    其 他 運 輸 設 施 還 有 電 車 和 登 山 纜 車 。 電 車 行 走 港 島 北 岸 , 而 纜 車 則 連 接 港 島 中 區 花 園 道 與 山 頂 。

一 九 九 九 年 建 成 的 新 運 輸 基 礎 設 施

    紅 磡 繞 道 及 公 主 道 連 接 路 先 後 在 七 月 和 八 月 落 成 。 這 兩 條 重 要 通 道 由 連 接 公 主 道 和 漆 咸 道 的 高 架 道 路 系 統 組 成 , 貫 通 紅 磡 和 尖 沙 咀 東 部 , 不 單 可 讓 車 輛 通 往 紅 磡 灣 填 海 區 , 更 可 紓 緩 海 底 隧 道 引 道 的 擠 塞 情 況 。

新 鐵 路 計 劃

    政 府 正 策 劃 和 實 施 六 項 新 鐵 路 計 劃 , 總 投 資 額 超 過 1,000 億 元 :

    西 鐵 (第 一 期) 連 接 西 九 龍 、 元 朗 及 屯 門 , 全 長 30.5 公 里 。 工 程 已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九 月 展 開 , 預 計 在 二 零 零 三 年 年 底 完 成 。

    地 下 鐵 路 將 軍 澳 支 線 由 藍 田 伸 展 至 將 軍 澳 , 全 長 12.5 公 里 。 工 程 已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一 月 展 開 , 預 計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年 底 完 成 。

    馬 鞍 山 至 大 圍 鐵 路 線 全 長 11.4 公 里 , 連 接 馬 鞍 山 新 市 鎮 的 利 安 與 現 有 的 九 廣 鐵 路 東 鐵 大 圍 站 。

    九 廣 鐵 路 紅 磡 至 尖 沙 咀 支 線 全 長 約 一 公 里 , 把 九 廣 鐵 路 東 鐵 由 現 時 的 紅 磡 終 點 站 延 伸 至 尖 沙 咀 東 部 的 新 車 站 。 馬 鞍 山 鐵 路 和 尖 沙 咀 支 線 的 建 造 工 程 預 計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展 開 , 在 二 零 零 四 年 完 成 。

    上 水 至 落 馬 洲 支 線 全 長 7.4 公 里 , 連 接 九 廣 鐵 路 東 鐵 上 水 站 與 位 於 落 馬 洲 / 皇 崗 的 新 鐵 路 旅 客 跨 界 通 道 。 政 府 已 邀 請 九 廣 鐵 路 公 司 進 行 詳 細 的 規 劃 和 設 計 , 鐵 路 方 案 亦 在 十 月 刊 憲 。 這 條 支 線 預 計 可 在 二 零 零 一 年 年 初 動 工 , 在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中 建 成 。

    竹 篙 灣 鐵 路 線 全 長 3.6 公 里 , 連 接 大 嶼 山 陰 澳 與 香 港 迪 士 尼 樂 園 的 選 址 竹 篙 灣 , 預 計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落 成 啟 用 。 政 府 已 邀 請 地 鐵 公 司 提 交 技 術 建 議 書 。

第 二 次 鐵 路 發 展 研 究

    第 二 次 鐵 路 發 展 研 究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三 月 展 開 , 目 的 是 制 定 一 套 清 晰 、 連 貫 和 全 面 的 策 略 , 以 便 提 供 一 個 符 合 環 保 原 則 的 完 整 鐵 路 系 統 , 配 合 本 港 未 來 在 經 濟 、 社 會 、 土 地 和 房 屋 方 面 的 發 展 。 研 究 探 討 的 新 計 劃 , 包 括 西 鐵 (第 二 期) 、 東 九 龍 線 、 第 四 條 過 海 鐵 路 線 、 北 港 島 線 、 連 接 新 界 東 北 部 與 市 區 的 第 二 條 鐵 路 線 、 九 龍 南 環 線 、 西 港 島 線 , 以 及 南 港 島 線 。 研 究 的 中 期 報 告 已 在 一 九 九 八 年 十 二 月 公 布 , 整 項 研 究 預 計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年 中 完 成 。

正 在 施 工 的 道 路 工 程

    為 改 善 西 貢 公 路 與 清 水 灣 道 的 交 界 處 , 西 貢 公 路 第 二 期 改 善 工 程 已 在 一 九 九 七 年 一 月 展 開 , 預 計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竣 工 。 在 南 圍 和 蠔 涌 的 西 貢 公 路 第 三 期 改 善 工 程 , 亦 已 在 一 九 九 九 年 三 月 動 工 , 預 計 在 二 零 零 一 年 完 成 。

    由 小 欖 至 掃 管 灘 的 一 段 青 山 公 路 改 善 工 程 在 一 九 九 七 年 二 月 展 開 , 預 計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竣 工 。 為 進 一 步 改 善 通 往 新 機 場 的 道 路 網 絡 , 青 衣 北 岸 公 路 的 建 造 工 程 在 一 九 九 九 年 二 月 展 開 , 預 計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完 成 。

    由 於 來 往 市 區 的 交 通 及 過 境 交 通 需 求 不 斷 增 加 , 吐 露 港 公 路 及 粉 嶺 公 路 將 會 分 階 段 擴 闊 為 雙 程 四 線 分 隔 行 車 道 。 工 程 會 在 二 零 零 五 年 年 底 完 成 。

規 劃 中 的 道 路 工 程

    為 了 進 一 步 擴 闊 和 改 善 本 港 的 道 路 網 絡 , 以 應 付 交 通 需 求 , 當 局 正 在 規 劃 和 設 計 多 項 主 要 道 路 工 程 。

    計 劃 中 的 七 號 幹 線 堅 尼 地 城 至 香 港 仔 段 全 長 八 公 里 , 通 車 後 可 為 港 島 南 區 提 供 急 需 的 交 通 設 施 , 以 配 合 該 區 的 策 略 性 發 展 。

    計 劃 興 建 的 十 號 幹 線 是 一 條 雙 程 三 線 分 隔 快 速 公 路 , 連 接 元 朗 公 路 與 北 大 嶼 山 , 建 成 後 可 紓 緩 青 嶼 幹 線 預 期 的 交 通 負 荷 , 並 可 在 青 嶼 幹 線 因 惡 劣 天 氣 或 緊 急 事 故 而 需 要 關 閉 時 , 確 保 車 輛 仍 可 經 陸 路 前 往 大 嶼 山 。 十 號 幹 線 連 同 計 劃 興 建 的 后 海 灣 連 接 路 會 構 成 區 內 的 公 路 網 絡 , 並 會 連 接 擬 建 的 香 港 與 深 圳 連 接 通 道 。

    九 號 幹 線 (長 沙 灣 至 沙 田 段) 是 一 條 雙 程 三 線 分 隔 快 速 公 路 , 由 西 九 龍 長 沙 灣 通 往 沙 田 大 圍 。 這 條 幹 線 建 成 後 , 預 計 可 大 大 紓 緩 獅 子 山 隧 道 、 大 老 山 隧 道 及 大 埔 道 的 交 通 擠 塞 情 況 。

    其 他 規 劃 中 的 新 道 路 工 程 包 括 中 環 灣 仔 繞 道 、 竹 篙 灣 連 接 路 , 以 及 九 號 幹 線 青 衣 至 長 沙 灣 段 等 。

道 路 挖 掘 工 程

    本 港 的 公 路 除 供 車 輛 和 行 人 使 用 外 , 也 敷 設 了 各 種 公 用 設 施 , 如 水 管 、 煤 氣 喉 管 、 污 水 渠 、 電 纜 和 電 話 線 等 。 為 應 付 公 用 設 施 及 維 修 方 面 日 益 增 加 的 需 求 , 公 用 事 業 公 司 經 常 須 挖 掘 行 車 道 和 行 人 路 , 以 便 敷 設 更 多 電 纜 及 管 道 並 進 行 修 理 工 程 。 一 九 九 九 年 , 全 港 每 日 約 有 166 項 新 的 道 路 挖 掘 工 程 。 這 類 工 程 由 路 政 署 通 過 許 可 證 制 度 加 以 統 籌 規 管 。 公 用 事 業 公 司 進 行 工 程 時 , 必 須 符 合 既 定 標 準 , 並 須 在 指 定 限 期 內 完 工 。

    為 了 更 有 效 統 籌 這 些 工 程 , 盡 量 避 免 阻 礙 交 通 , 路 政 署 每 月 召 開 一 次 道 路 挖 掘 統 籌 委 員 會 會 議 , 與 各 公 用 事 業 公 司 、 警 方 及 運 輸 署 人 員 商 議 有 關 事 宜 。 當 局 在 一 九 九 七 年 開 始 採 用 電 腦 化 公 用 設 施 管 理 系 統 , 以 求 進 一 步 改 善 統 籌 工 作 , 並 盡 量 減 少 對 道 路 使 用 者 造 成 滋 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