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區域市政局

  臨時區域市政局負責為新界地區約 305萬居民提供市政
服務,處理一切有關環境衞生、公眾衞生、潔淨服務和發給
酒牌事宜,並提供文娛、康樂、體育設施和服務。

  臨時區域市政局共有議員 50 名,主席和副主席均由議
員互選產生。

  臨時區域市政局的執行部門是區域市政總署,由區域市
政總署署長掌管,負責推行該局的政策。區域市政總署共有
職員約 11 000 名。臨時區域市政局財政獨立,收入主要來
自轄區所徵收的差餉。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該局的差餉
收益約佔總收入的 85%,其餘收入則來自各種收費及租金收
入﹙主要為街市攤檔租金﹚。在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該局
的總收入達43.7億元,總開支則為48.6億元。

  臨時區域市政局透過 5個專責事務委員會及一個酒牌局
履行其職責。5 個事務委員會分別負責財政施政 、 建設工
程、環境衞生、康樂體育及文化藝術等事宜。酒牌局每 3個
月舉行一次會議,負責審議具爭議的酒牌申請。

  此外 ,臨時區域市政局設有9個按地區劃分的地區委員
會,負責監察該局所提供的市政服務及設施。每個地區委員
會由多位臨時區域市政局議員,以及多位由臨時區議會議員
和地方人士出任的增選委員組成。

  除討論機密事項,如涉及商業協定的財務資料之外,該
局所有會議,包括各委員會的會議,均公開進行。

  兩個市政局都派出代表,加入多個在工作上與市政局有
密切聯繫的機構,包括香港康體發展局及香港藝術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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