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罪犯提供服務

   社會福利署負責執行法庭的命令 , 透過社會工作的方
式,令罪犯改過自新,重新融入社會。感化服務適用於 7歲
或以上的罪犯。感化主任會就罪犯是否適合接受感化督導,
向法庭提交建議,並且負責評估罪犯,以便法庭考慮減刑。
此外,他們還督導罪犯遵守法庭命令。年內,有 7 049人接
受感化。

    社會服務令計劃是一項透過社區幫助罪犯改過自新的服
務計劃 。社會服務令指令,年齡在14歲或以上 ,觸犯可被
判入獄的罪行的罪犯,須義務為社會服務,以及接受感化主
任的輔導。年內,被安排按該計劃接受督導的罪犯有 1 562
名。本港目前共有8所住宿院舍,提供 612 個名額,專為青
少年罪犯及邊緣青少年提供教育、職業先修和品格方面的訓
練。

    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由社會福利署和懲教署聯合設
立,負責為年齡介乎 14至 25歲以下經定罪的青少年,制定
最合適的自新計劃,供裁判官判案時參考。

    監管釋囚計劃也是由懲教署和社會福利署聯合推行,以
協助釋囚改過自新,重返社會。年內,有 513名釋囚接受監
管。此外,另有一間受資助機構,為曾犯罪者提供住宿、就
業、個案工作及義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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